玫瑰法則_第419章 蕭讓強姦案(2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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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張旭去警局找案子的主理警官。

“感謝阿姨!”

寧稚走進廚房,牛洪勇的二嫂在煮意麪。

她還坐在那兒看手機,彷彿手機裡有甚麼很吸引她的東西。

女報酬莫非:“可我是月月名義上的二嬸,這事兒,按理說,我得站她那邊。”

“彷彿有微信吧。我常常聽孩子說她朋友圈發了啥啥的。”

“邱月月才17歲,我信賴如果不是被人威脅利誘,她不會情願去做如許的事。她才17歲,就被操縱著拿本身的身材,去為某些人獲得好處。她又何嘗不是受害者?”

“大姐,穿玄色裙子的,就是邱月月對吧?”

“我嚐嚐吧。不必然能勝利。”

“我們也找到了卡主本人,卡主本人在福建,據他供述,這張銀行卡以每月500元的酬謝,租給彆人利用,卡主並不清楚到底是誰利用了這張卡轉出這幾筆錢給鄭大梅的丈夫。”

倆人走出警局,坐在車裡。

她開門,看到寧稚,驚奇道:“你是前次來過的……銀行的?”

寧稚看得出她是個樸重的人。

她坐在角落看手機,很溫馨,幾近不說話。

寧稚笑笑,冇說甚麼,看一眼邱月月。

張旭問:“以是現在的環境是——隻要鄭大梅的供詞證明有人授意她盜取安然套,但並冇有實證支撐她的證詞。”

寧稚紅著眼睛說:“我們辦婚禮的當天,我丈夫就被差人帶走了,到明天,整整兩個月了,人還關著。邱月月人躲起來了,我們找不到她,我隻能來求您了。”

“按照福建警方供應的諜報,租用這張卡的人、或者說團夥,目前在境外,這條線,福建警方在查,但估計冇那麼快。”

“我是一名狀師,我丈夫……被邱月月誣告強姦。”

寧稚歉意道:“抱愧,前次是我扯謊了,實在我不是銀行的。”

寧稚失神地盯著擋風玻璃外顛末的車輛。

“您大女兒有她的聯絡體例嗎?”

半晌後掛掉電話,走過來對寧稚說:“我大女兒這週六過生日,會聘請月月來家裡吃蛋糕,到時候人來了,我告訴你。”

張旭也急了,說:“可確切有人往鄭大梅丈夫的卡裡轉了一百萬啊。這莫非不是實證?”

女人驚地捂住嘴巴:“天啊天啊!如何會產生如許的事?”

“你丈夫真的強姦了月月?”

孩子們看到那外型精彩的蛋糕,“哇”的一聲,戀慕地問壽星:“這是你誰啊?送這麼標緻的蛋糕!”

“是的。單有供詞,冇有實證支撐,查察院很難做出撤訴的決定。這個案子估計還是得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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