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406章 蕭讓強姦案(10)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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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稚冇敢往下想,怕本身會對峙不下去。

寧稚點頭:“剛辦結婚禮,蕭讓就出事了,我固然住在他們家,但冇甚麼機遇和白叟伶仃見麵,一來陌生,二來冇表情。我婆婆隻是安撫我,說蕭讓如果出錯了,該下獄得下獄;如果是被冤枉的,爺爺不會袖手旁觀的。”

張旭想了想,說:“有幾起屬於誘姦性子的,在被害人落空認識後,倒是有這類環境。”

倆人來到案發明場將府公園四周。

見寧稚一副甚麼都不曉得的模樣,張旭問:“你們在家不相同這個案子嗎?”

張旭解釋道:“實在程律也以為是神仙跳,但目前線索還比較散,畢竟還冇到正式閱卷的時候,且因為臨時冇法找到邱月月,她帶著甚麼目標上車,下車以後到報案這段時候,她又經曆過甚麼,我們全都不曉得。”

“如果邱月月和代駕司機都被打通了,那麼這統統都說得通了。”寧稚環顧四周,喃喃道,“邱月月事前曉得代駕司機遇把車子停在這裡,在蕭讓的車分開會所後,當即打車尾隨至此,上了蕭讓的車。”

她也很怕那是真的。

“但這是誘姦,不是強姦。”

張旭也坐上副駕。

可她卻讓蕭讓得逞了。

她兀自說道:“之前不管應酬到多晚,他都是讓你或者讓助理疇昔給他開車,帶他回家。我記得我還是他助理的時候,有一次他也是喝很多了,我進不去他家,隻好把他帶到我家,他在我家睡了一早晨,老誠懇實的……我真的很難信賴他會對一個還不到十八歲的女人做那種事……”

寧稚視野看著前路,壓抑著情感說道:“我冇見過在被害人存在抵擋才氣前提下的強姦案,強姦犯偶然候戴安然套的。”

“好。”

她用手摁了摁眼角的濕意,站起家:“我得去一趟案發明場,另有蕭讓那早晨應酬的會所,找找線索,我冇體例像程儒言那樣,坐著等閱卷。”

她昂首看向監控攝像頭,再回身看向本身的車,問:“案發當晚,就是這個攝像頭拍下了邱月月和蕭讓在車裡,對嗎?”

寧稚稍稍放心。

“看角度應當是。”

寧稚啟動車子,車子往霄雲壹號會所方向去。

她提及方纔在君天所受的氣。

“辦過。”

張旭也站起家:“一起去。”

“蕭讓放棄這麼絕佳便利的處所,不把車停這裡,而是用心開到中間早晨十點多還冇閉園、另有人收支、並且有監控的文創園門口。遵循邱月月的供詞,蕭讓在包廂裡就對她脫手動腳,把她約出來,就是為了侵犯她,那麼蕭讓為甚麼不挑一個冇有監控、冇有人顛末的處所,而要挑文創園門口呢?這不是上趕著被拍下‘犯法構成’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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