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343章 變更撫養權案(1)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這個案子也不是冇有衝破口。”

寧稚和柯曉琳在四週一家咖啡館見麵。

前台:“蕭律明天約滿了,請您先回吧。”

她翻開手提包,拿著名片夾,抽出一張名片遞給柯曉琳:“這是我的名片。你這個案子,我的代理費是一次性收三萬元。我以為,如果案子贏麵不大,我們就不華侈這錢了。”

“第二,倆人仳離時,針對扶養權是有和談的,但是孩子的父親在孩子滿八週歲、能夠表達跟從某一方餬口的誌願時,藏匿孩子,操縱更寬鬆的環境引誘孩子做出對他生長倒黴的挑選,違背了和談,這是不予鼓勵、不予支撐的行動。”

寧稚翻開灌音筆,問:“柯密斯,您和孩子多久冇見麵了?”

趙鑫悅尖聲說道:“都給我讓開!曉得我是誰嗎?我是你們蕭律的朋友!還不給我讓開!”

寧稚點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

寧稚豎起大拇指:“不虧是你蕭律!這下我有信心了!”

柯曉琳哭著接過名片,點了點頭。

寧稚頓步,看著她,反問:“你呢?又被人告了?”

這是昌平區處所法院寄來的傳票,案由是扶養權膠葛。應到時候為這個月的23日。

趙鑫悅雙手環胸,倨傲道:“那請你們現在給我預定!”

“去了金誠,跟前台吵架,說要見你,讓我給碰上了。”

蕭讓問:“誰的電話?”

寧稚趕著去見柯曉琳,冇空看她吵架,搖了點頭,進了電梯裡。

“我找蕭讓甚麼事兒?關你甚麼事兒?”趙鑫悅說完,獨自往裡走。

蕭讓抬手捏了捏山根:“我很早之前就跟前台說過,誰放她進我辦公室,辭退誰。”

寧稚拿起傳票。

趙鑫悅當場和前台吵起來。

“男方這是用心掐準了孩子八歲後可向法庭表達本身想跟從餬口的一方的時候點,用心把孩子帶走。男孩子本來就更偏向跟父親一起餬口,他這又帶走了一年多,孩子的挑選必定被指導了。”

寧稚感喟:“大抵率。起首孩子年滿八週歲,能夠表達本身想一起餬口的一方,法官會充分考慮孩子的挑選,隻要對方冇有倒黴於扶養孩子的缺點;其次,孩子已經跟從對方一起餬口了一年多,法官基於不隨便竄改孩子餬口環境的初誌,大抵率要把扶養權判給男方。”

羅薇薇秒回:【三萬塊很便宜啊!之前米馨的案子收了五萬塊呢!】

柯曉琳墮淚道:“一年多了。”

“就是中午來找我的那位紫絲帶媽媽,23號就開庭了,時候挺緊的,但我看這個案子但願不大,我也奉告過她不要浪費錢了,但她還想找我。”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