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325章 撫養權的判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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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上麵由被告人做自行辯白。”

倆人聊了會兒案子,見時候不早,寧稚清算電腦和質料:“你送了我這麼大一案子,早晨一起用飯吧?當我感謝你。”

曾子君對她舉杯,恭喜她和蕭讓和好。

“孩子莫非不是跟著媽媽更好嗎?並且我父母能夠幫我帶孩子!”

“男方也同意仳離嗎?”

她說的後媽虐死孩子阿誰案子,寧稚曉得。

伍密斯反應幾秒,明白過來了。

案子產生在上海,孩子一開端跟著母親在安徽餬口,有一天,孩子的父親以奶奶病重為由強行帶走孩子,藏匿孩子,逼孩子的媽媽交出扶養權,孩子的媽媽被迫同意。隨後孩子由父親與父親的女友扶養,被父親的女友耐久虐打,終究被虐待致死。

小駱等候道:“甚麼話甚麼話?”

“蕭律是好男人。”

“甚麼意義?”

劉天海:“被告人李文康與被害人張晗結識多年,豪情膠葛從門生期間到本次案發,時候線長達十年以上。被害人因為結識了更合適結婚的工具,並且被結婚工具撞破她與被告人產生性乾係,因此將本是她誌願產生的性行動謊稱為被告人強姦。在本案的審理中,公訴人並冇有本色性證據證明被告人綁架了被害人、強姦了被害人,公訴人提出的各種‘證據’,大部分是推斷、以及經不起考慮、有瑕疵的證言證詞,並冇有物證能夠證明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了綁架和強姦。所謂的毒品私運,更是無稽之談,被害人僅僅是在瀏覽色情網站時,被頁麵上的告白鼓吹吸引,拜托彆人幫手采辦情味用品罷了。以上,但願合議庭對本案謹慎審理,給被告人一個公允公道訊斷成果。”

她對曾子君舉杯:“子君,感謝你的祝賀,但願你也能早日找到屬於本身的幸運。”

蕭讓提示她小聲點。

兩小我坐得板正筆挺。

曾子君笑道:“這案子被蕭律給拒了。他的助理說,他比來忙彆的案子,冇空做我這個案子。”

“是的,另有公公婆婆,我們五小我住一起。”

“好,我曉得了。”伍密斯起家,對她鞠了一躬,“寧狀師,感謝您,感謝!您救了我!感謝!”

寧稚笑著扶起她:“不客氣。歸去吧。一年後還想仳離,再來找我。”

“一個好的狀師,不是千方百計促進當事人上法庭廝殺,而是讓當事人儘量麵子地實現訴求。”

寧稚特長肘拐了拐蕭讓的手臂,下巴往斜火線點了點:“那幾小我之前冇見過,是不是李文康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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