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318章 李文康綁架強姦案(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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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薇薇:“普通。她是我閨蜜的同窗,我們是因為我閨蜜才聯絡在一起,厥後又成為舍友的。”

“放心吧,這個案子的公訴人不是茹素的。”

羅薇薇一張一張地看著,最後指著此中兩張照片說:“這些我有見過。”

蕭讓看她一眼,本來想說“我四年前就跟你說過少和羅薇薇這小我來往”,但一想這麼說,她會更自責因而本身害了張晗,便冇開口,轉而空出右手,握緊她的手。

羅薇薇:“我不在家,那天在單位加班。”

她看向羅薇薇:“你是否曾在與被告人的性餬口中產生過昏倒、昏迷、分歧平常的鎮靜的經曆?”

蕭讓啟動車子,說:“她不是作偽證,而是情感性作證。”

公訴人:“你本身也說了,被害人隻是出於朋友的道義,但願你不要等閒分離,珍惜麵前人。如果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莫非不該該在你們吵架鬨分離的時候添油加醋,加快你們的分離嗎?”

審判長:“公訴人是否還需求彌補新證據,或申請新的證人到庭?”

羅薇薇:“棕色瓶子在被告人車上的手扶箱裡,手銬我們平時過性餬口時會利用。”

車子駛離法院。

審判長:“證人,你隻需按照究竟證據停止作證,不必停止測度。”

“你是不是有病?”寧稚赤紅著眼睛吼道,“這是姐妹不姐妹的題目嗎?李文康綁架強姦了晗晗,你還為他說話,作偽證?”

公訴人把話筒拉到本身身前,嚴厲道:“證人,你說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但警方從二人手機提取的數據表白,被害人與被告人從未有過任何聯絡與交換,倆人的乾係與陌生人無異,你為何會以為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

她特地減輕“試用”兩個字。

劉天海:“你曉得棕色瓶子是甚麼嗎?”

羅薇薇錯愕半晌,特長捂住捱打的一側臉頰,看著寧稚,眼睛漸漸地紅了。

羅薇薇:“他們平時在家裡冇如何交換,但實在我也不肯定他們是真的陌生人,還是大要上假裝陌生。被害人曾經對我說過——‘被告人有錢帥氣還年青’,我曉得她內心必定感覺被告人不錯,隻不過礙於我們是朋友,我和被告人愛情在先,以是她也冇體例。”

羅薇薇一噎,冇說出話來。

羅薇薇大吼:“我冇有作偽證!我說的全數都是真的!你如果不信賴,你去告我!”

羅薇薇難以置信地看著她:“趙鑫磊!你到底是我的姐妹還是她的姐妹?!”

羅薇薇:“我見過阿誰棕色的瓶子,另有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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