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201章 家庭主婦離婚案(1)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法律不會因為性取向而剝奪此中一方的扶養權,首要還是考慮孩子跟了誰,獲益更大。目前來看,男方身為西席,能給孩子傑出的教誨資本、穩定的物質餬口和住處,且男方另有白叟幫襯,方蘭甚麼都冇有,她要了孩子,意味下落空支出。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把孩子判給誰?”

寧稚問:“你們性餬口普通嗎?”

“以是說。”

上麵附有一張剪綵照片,寧稚把圖片儲存,發給代雯確認。

話冇說完,寧稚就衝動道:“她得要有長輩的模樣我才氣當她是長輩!她從小偏疼趙鑫悅,對我不冷不熱,我纔不去看她!”

楊禮文把公文包放到書桌上,走到沙發區坐下:“代偉如何了?犯事兒了?”

寧稚怠倦道:“不好說。方蘭這個案子也是有點鴻溝不清的。”

她確切標緻。

【代偉我熟諳,我們黌舍的名譽校友】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