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180章 殘疾人殺夫案(2)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餐廳播放曲調浪漫的法語歌,昏黃複古的氛圍中,有情侶低聲甘言共進午餐。

寧稚坐在工位上看著他,看到他抬頭喝礦泉水時,喉結高低翻滾。

程儒言快放工才返來。

“到夜裡幾點?”

小駱說:“地下就有美食城,我們普通在美食城吃。三樓四樓是餐廳,高階一些。”

她停息灌音筆,勸道:“馬遠車的滅亡時候是2點30分,你供述當時你們在吵架,那麼就奉告我吵架的過程。這個過程,直接乾係著你是極刑,還是六七年後放出來,持續和女兒一起餬口。”

許小屏怯生生地望著她,衰老的眼中都是驚駭:“就是吵架……馬遠車他欺負我……”

來到四樓一家法度餐廳。

1點之前產生的事情,和證人證詞分歧,大抵率是真的,以是她的自述詳細、有本身的感受。而對1點以後產生的事情的陳述,含混不清,大抵率是假的。

程儒言喝一口檸檬水,切著牛排,問:“許小屏不肯意流露1點以後產生的事情,那麼就隻能靠你去問,抽絲剝繭,拚集起來。”

許小屏淚流滿麵道:“他從不給我錢,我每天去外頭撿瓶子賣,然後買菜回家。他曉得我冇錢,看到我俄然買了魚,看到閨女有新衣服穿,思疑我去賣淫換東西。”

許小屏雙手猛地攥緊了鐵把手:“我不想死!”

二閨女在中間哇哇直哭,他把桌上的飯菜一把掃了,抓著二閨女就是一頓揍……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操起菜刀把他給砍了……”

寧稚歎著氣,搖了點頭,持續問道:“這場家暴,從幾點持續到幾點?”

“詳細說說1點到3點這兩個小時產生的事情。”

寧稚當真聽著,蹙眉問:“馬遠車罵你偷偷出去賣,這個‘賣’,是甚麼意義?”

許小屏麵上閃過嚴峻:“厥後也有……是鄰居冇聞聲……”

許小屏點點頭:“感謝狀師蜜斯。”

許小屏吞吞吐吐道:“吵架,打鬥,他打我,我就拿菜刀砍他。”

寧稚說:“她如何都不肯說出1點到3點產生了甚麼事。”

“我是你的狀師,我不會害你,不管甚麼事情,你都能夠跟我說,我必然會幫你!”

寧稚在記錄本上記下:“馬遠車感染給了你甚麼病?有冇有去治?”

許小屏還是哭,甚麼都不說。

寧稚冇了體例,隻能提早結束會晤。

“大女兒在黌舍,統統普通。小女兒臨時由福利院關照,她會按期接管心機教誨,目前環境穩定。”

許小屏哭得身子狠惡顫栗。

我說裙子是網上的蜜斯妹寄給孩子的,不消錢,他不信,罵我偷偷出去賣,問我是不是賣給童裝店的老闆、賣給魚攤的老闆,纔有裙子和魚。我哭喊著說不是,真的是網上的蜜斯妹寄給我的,他不信,薅著我的頭髮用力往牆上撞。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