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喝起來就冇有那麼衝了,但味道他還是不太喜好,最後女人又在杯裡給他加了一些鮮檸檬以後,他喝起來才舒暢一些,看起來喝洋酒要兌的第一大殺器,就是檸檬汁了。
“冇有乾係啊,有你這一個金主在,就賠不了。”女人聽到了邱凱的話,向著他笑了一下。
在外洋喝酒的酒吧裡,洋酒根基上分為六種,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金酒和特基拉,也叫做龍舌蘭,此中白蘭地是高度蒸餾酒,普通是用生果做成的。
穿越了以後,他一向誠懇的當一個宅男,喝酒的次數也很少,在米國,到是也買的到啤酒、白酒,但味道都與海內的分歧,米國這裡的白酒,是很不招人的待見的。
一轉眼的時候,日子已經疇昔了好久,邱凱這類平平的餬口就是如許,最不扛的就是晃,不知不覺間,他的小說已經出了第三本,而他的支出也達到了將近三千萬美刀,不過還冇有上稅,上完了稅,再加上給托尼-史塔克的,邱凱也就冇有甚麼錢可言了。
“現在我被管的可不是普通的嚴,我已經放棄了兄弟,此次打電話來,是奉告你一件大事,阿誰綠傢夥,找到了!”
當然,這裡所說的冇有錢,是跟史塔克他們比,與淺顯人比擬,他還是一個財主呢。
“話說,你這裡的客人這麼少?不怕賠錢麼?”閒逛著麵前的一杯威士忌,邱凱向著麵前的白衣女子問道,顛末這將近半年的體味,邱凱已經和麪前的女人混的較熟了,也曉得了她叫做艾瑪-弗斯特,是這家酒吧的老闆,冇有父母,在這裡餬口,這間酒吧就是她的。
“為甚麼這麼問呢?”女人擦著邱凱用過的酒杯,頭也抬的反問了一句。
而邱凱就是那種隻喜好喝啤酒,不喜好喝白酒的,他對於白酒一點豪情都冇有。
伏特加是老毛子的傳統酒,根基上以穀物和土豆為主,就是一個字,烈。
而這類味道,米國人有些受不了,這就和辣椒一樣,喜好喝辣的人慾罷不能,不喜好吃的人就要敬而遠之,剛巧,米國這邊很少吃辣的,以是白酒幾近冇有市場,
(這是真的,小飛很喜好喝洋酒,不過喝純的輕易醉,要兌的話,加冰紅茶之類的,糖份太高,粉碎酒本來的味道,以是往裡加檸檬汁是最好的,如果喜好喝甜的,能夠加飲料,激烈保舉,水濃c一百+雪碧,不管配任何的洋酒,都非常的好喝。)
邱凱在回家的時候已經是早晨十一點了,也不曉得是因為酒精的感化,還是因為邱凱談天聊的很歡暢的感化,他回家以後,竟然有些失眠了,在床上滾了好久才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