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歌神路_《我是歌手》第三季第10期感受點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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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題目是,這一次加的東西不但僅是吹奏也不是他本身在唱了――《送彆》由小孩子唱本是很合適的事情,但能唱好《送彆》的小孩子,彆說合唱了,合唱都難。

電吉他奏《送彆》的間奏,去作為這首歌的間奏,共同李健的歸納,卻不是那麼合適了。

題外埠說,鄭淳元既冇有那些吹說的那麼驚世駭俗,也冇有那些黑說的那麼弱。他就像是一個本國版的孫楠,有本身獨到的那一種“藥”,卻也冇有昇華到不必拘泥於某一種“藥”的境地,他們唱合適的歌時,就是歌頌家程度,如果分歧適,就是一流歌手程度。

白瞎了靳海音的前奏了。

並且,是不是前幾天和扮裝師結了仇啊?一股80年代殘虐於大陸城鄉連絡部的港台女星風格劈麵而來。

如果以完美為標準,這歌的詞和編,譚的人文素養和硬唱工,都還不敷以把握。

不過,就一個禮拜的再創作週期來講,不成能讓歌手俄然具有如許的沉澱。

第三首,孫楠《全數的愛》。

或許,這詞和曲,由張學友來唱,會成為一代典範。

媒介:如我之前所說――李健是一個標杆,他名次好,申明團體闡揚不好;他名次不好,申明團體闡揚好。

這個辨彆,常常就是歌手和歌頌家的差異。

這首歌的演唱裡,不管是開首的“先聲奪人”,還是以後的歸納,都存在較著的題目(說好聽點兒叫瑕疵)。如果以一流歌手的程度來要求,這都能夠忽視疇昔。但在一個大師起碼都是一流歌手的比賽裡,這是不敷的,而如果以李健說的“傳播下去”的要求,那就遠遠不敷了。

第二首,譚維維《昔日光陰》。

所謂人歌合一,這就是例子。嚴格地說,這不是李健說的最高境地,而是達到最高境地的不成或缺的一部分。

冇啥好多說的,平平無奇的一流歌手程度,演唱在8.5-8.6分之間。

如果說孫楠唱歌的藥方裡,總有一味黃連;那麼鄭淳元唱歌的藥方裡,總有一些鄰氯苯亞・甲基丙二腈。

固然從名字上看,這首歌和她很“合適”,但唱出來的結果,卻不是切確到每一個字都“合適”的感受。

返場,李佳薇《英勇》。

話說返來,儘力是一回事,鄭的演唱裡,最大的題目仍然是淺顯話不標準,主歌的每一句的最後一個字都讓人齣戲,而副歌裡如果要誇大這一塊,他無疑是最後一名了。

又是往歌裡加料,也不違合。

再加上“體力不可”了,或者說練習不敷充分,以她的標準,刻薄一點兒來講,此次靠近唱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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