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雀屋的殺人舞台劇_第二十四章 回憶篇3:笨蛋L和聰明L的故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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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興沖沖地趕回家裡,籌辦給家人一個欣喜……

養母峻厲地詰責我是如何回事?問我是哪個野男人做的功德!她的斥責聲全部屋子都能聽得見。

我比弟弟大三歲,我們兩小我並不是親生的姐弟,我隻是弟弟家收養的一個孤兒罷了。

母親沉默了好久好久,終究開口對我說:“好吧,既然事情已經如許了,我再反對也冇有效,不過我有一個要求,你必須完成了學業以後才氣正式和你姐姐來往,現在你們必須保持間隔,不能再產生任何事,並且不能讓你姐姐提早曉得我的意義,行不可?

母親的臉憋的通紅,卻冇有生機,她持續說:

然後…最不該產生的事產生了,或許當時弟弟把我誤認成了某一個他喜好的女孩…或許弟弟底子就是為了阿誰女孩兒喝醉的……

因而我瞞著統統人一小我又偷偷對峙了二個多月。

不,不可,那天的事是不測變亂,弟弟本來就內心不高興,我如果說我們有了孩子,他必然會立即讓我去打掉的。

奇特的是,當時的我竟然有一種擺脫了的感受,這超越了我的尷尬和委曲。

我和姐姐是一起長大的,從小到大我們寸步不離,我最體味姐姐了。

一股蠻力將我的身子重新緊緊地貼在了弟弟的胸膛之上。

其次,弟弟畢竟是他們親生的,天然要多心疼一些,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當我找到母親,還未開口,就聽到了母親的來由:

隻要母親同意姐姐做我的老婆,其他的前提我無所謂。

笨伯L的自述2:

唉!看來隻能我多愛一點姐姐來彌補父愛母愛了!

他有更多更吸引他的事情要去做,比如……和一個充滿魅力的女孩的約會……

並且照顧弟弟和分擔父母的辛苦本來就是做姐姐的任務,以是我多做一些家務是應當的。

我從速抱住他,內心一陣心疼。

當時我氣得頓時就分開了,我想過後再去找母親實際,姐姐必然是被逼的,她向來都不長於反對母親。

母親說到這裡我的確要火山發作了,我衝母親吼:“你當姐姐是快遞包裹嗎?想要就要,不想要就退?!!”

我固然有千萬個不肯意,但卻一如既往的甚麼也冇說,點頭默許了。

這是一種羞於開口的豪情,說出來隻能是自取其辱,以是我一向保持著沉默,經心極力地照顧著弟弟。

厥後想想也是,弟弟正值二十一歲的翠綠韶華,他纔不會在乎一個傻傻的姐姐的甚麼相婚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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