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笠冇法將當前幣值和後代幣值聯絡起來,卻曉得一匹淺顯的代步騎乘馬,在鄱陽大抵賣二萬錢擺佈。
在後代,冇有門路的淺顯人想發大財可不輕易,但現在不一樣。
吳氏說著說著,心如刀絞,卻欲哭無淚,李笠觸景生情,冇顧得難受,想了想,問:
不久前,同村一戶敷裕人家建了座新瓦房,花了三萬錢擺佈。
你借人家錢,不還錢另有理了?
最多也就十二日,就能賺很多錢,如果搞不定,我名字倒過來寫!
李笠聽了呂全的話,有些驚奇,按著影象,他曉得自家欠了債,但不曉得細節,因為這都是孃親吳氏在籌辦的。
如果魚池冇了,李家也就完整冇盼頭了。
鄱陽王府那是甚麼處所,平常小民出來,如同魚上砧板。
而四萬錢,即四萬文錢,按一千文為一貫計,就是四十貫,亦或稱四十緡。
他信心滿滿,決定要給吳氏一個欣喜:“娘莫要擔憂,孩兒有體例賺大錢還債。”
成果工廠還冇熬到行業回暖,利滾利滾出來的債務已經冇法了償,借主上門催債,各種手腕都使出來了。
事情的由來,是他父親運營著一家製造廠,固然範圍不算很大,但生長勢頭很好,成果碰到行業寒冬,活動資金不敷,工廠週轉不靈,目睹著就要完了。
“你四周探聽探聽,我呂或人放債、收債,何時對借債的動過粗,向來不都是好借好還?”
其他產業即便變賣,必定是賤賣,值不了多少錢。
李笠越想越歡暢:我也要燒沙子做出玻璃器具,以此贏利還債。
遵循這一世影象入耳到的閒言碎語,他發明這年初放債的利錢都不低,遠超月息3分(3%)。
貫和緡,都是一千文的意義,李笠得劉德才教誨,曉得兩個字的用法有講究:
他更冇有想到,家裡賴覺得生的魚池(魚塘),已被娘當作抵押,用來假貸。
不但如此,為了給李二郎治病,呂氏一咬牙,以自家魚池作抵押,向放債的呂全乞貸。
這錢看起來很多,卻也很少,因為傳聞那些富朱紫家,常日裡吃一餐,就值數千錢。
以這個參照標準來看,李家欠的四萬錢(連本帶利),大抵是十戶布衣家庭的積儲(不含牢固資產),代價即是一座新瓦房。
“借契上寫的刻日是幾月幾日,我就幾月幾日來結賬,毫不提早一日,也毫不拖後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