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棟梁_第九十七章 要挾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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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冇有假惺惺的推讓,將錢收好,回身下船,臨走還不忘交代李笠:“三郎,莫要多想了,這件事,你辦不了的。”

“把你嫂子賣了,賣給借主抵債...當然,明麵上說是再醮,嗬嗬,借主妻妾成群,你嫂子那裡是嫁,連給人做妾都不是...”

“兄弟,你我並無仇恨!”李笠說話聲音大起來,對方一副軟硬不吃的模樣,他就不籌算低調:“名刺收不收,是你郎主的事!”

“我是鄱口北白石村的李笠,來贖我嫂子林氏。”

名刺即名帖,近似後代名片,來賓拜訪仆人家時,要先遞名刺通報本身的姓名、身份、籍貫等。

數今後,午後,鄱水北岸,藜洲四周河津,數艘船隻靠泊在津口,李笠坐在此中一艘劃子裡,和一名男人扳談。

那門童卻不急著接名刺,而是高低打量一番,問:“你是何人?要見我家郎主何事?”

前麵,‘飛刀俠’韓熙和三名火伴不遠不近的跟著。

亦或是有高人指導,說林氏八字和借主相配,剛好旺夫?消災?

而他莫非能看著侄兒再也冇有娘了?

如果欠下很多錢,被迫賣女兒給借主,借主收了人,圖甚麼?長得標緻?好生養?

“現在卻不像,看模樣是用心提早放風聲。”

以是,不存在林氏捨棄兒子再醮的能夠。

“傳聞,後日,林家就要把人送進城。”

各種動機從李笠腦海裡一一閃現,最後,嫂子的笑容閃現出來。

那門童見李笠說話,起家答覆:“是。”

“大夥都以為林家過分了,但婚姻大事,父母做主,即便鬨到官府,官府也管不了,不過是名聲刺耳,讓女兒給人做小...”

他問門童:“此處是黃檔主私第麼?”

林家家道平常,如果欠下幾貫錢賭債,大抵林家咬咬牙就能還了。

李笠聽到這裡,內心嘀咕起來:這類事,林家會讓外人曉得?

一人一碗茶,他本身一邊喝一邊想。

或者借主曉得林氏不能生養,也以為拿人抵債合適,如此,借主是圖林氏年青?有孀婦屬性?或者長得像初愛戀人?

“請回吧,這裡不是隨便甚麼人都能遞名刺的!”門童有些不耐煩的擺手。

李笠喝著茶,看著津口處百姓來交常常,看著一些漁船泊岸,帶著或多或或少的魚獲回家,俄然想到了一種能夠。

“光駕,我拜見你家郎主。”

“凡是賊寇擄人,還提早放話出來,必定是要苦主拿財帛去贖人,時候拖得越久,事情就越毒手,不知郎主下定決計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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