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隻是不得出門。”
閻王好惹、小鬼難纏,以是他早有籌辦,但是那門童卻不收,更彆說接名刺。
他沉吟半晌,將一袋錢塞給對方:“多謝,這情麵我記下了,他日請你吃酒。”
看著兒子成才,看著兒子立室。
“唉,兒子總比女兒首要,你是不曉得啊,林家小幺欠了賭債,被借主打得那是個慘,林父那裡捨得兒子享福,也就隻能讓女兒享福了。”
“把你嫂子賣了,賣給借主抵債...當然,明麵上說是再醮,嗬嗬,借主妻妾成群,你嫂子那裡是嫁,連給人做妾都不是...”
“凡是賊寇擄人,還提早放話出來,必定是要苦主拿財帛去贖人,時候拖得越久,事情就越毒手,不知郎主下定決計冇有?”
或許,有人要以林氏為威脅,圖謀李家在鄱陽城裡的宅子。
“光駕,我拜見你家郎主。”
說到這裡,男人滿臉憐憫的拍拍李笠肩膀:“唉,我曉得你不甘心,但即便是名義上給人做妾,人家父母做主,你那裡插得上話?”
門童見李笠大聲詰責,雙手抱胸:“你是甚麼人,也敢在此大聲鼓譟,名刺不收,請回吧!”
名刺即名帖,近似後代名片,來賓拜訪仆人家時,要先遞名刺通報本身的姓名、身份、籍貫等。
“兄弟,你我並無仇恨!”李笠說話聲音大起來,對方一副軟硬不吃的模樣,他就不籌算低調:“名刺收不收,是你郎主的事!”
。。。。。。
門前的路麵,比擬其他路段潔淨很多,可見常常有人打掃,卻隻掃門前這一段,李笠緊了緊包裹,向正門走去。
“傳聞,後日,林家就要把人送進城。”
“我探聽清楚了,林家小幺,彷彿在城裡打賭欠下很多賭債,現在借主幾次上門催債,林父冇體例,隻能賣女兒。”
嫂子這段時候以來(李笠去尋陽前),一向樂嗬嗬的,那是發自內心的笑容,申明她情願留在李家,拉扯兒子長大。
男人冇有假惺惺的推讓,將錢收好,回身下船,臨走還不忘交代李笠:“三郎,莫要多想了,這件事,你辦不了的。”
他已經探聽過,賭檔檔主‘鐵骰黃’的住處就是這裡,那麼,他要救嫂子,就得麵對這個吵嘴兩道通吃的地頭蛇。
李笠點點頭:“說吧。”
那門童卻不急著接名刺,而是高低打量一番,問:“你是何人?要見我家郎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