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棟梁_第九十七章 要挾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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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要以林氏為威脅,圖謀李家在鄱陽城裡的宅子。

嫂子這段時候以來(李笠去尋陽前),一向樂嗬嗬的,那是發自內心的笑容,申明她情願留在李家,拉扯兒子長大。

“甚麼?”門童瞥了一眼李笠,搖點頭,“我家郎主,可不熟諳甚麼白石村的小子,請回吧。”

男人冇有假惺惺的推讓,將錢收好,回身下船,臨走還不忘交代李笠:“三郎,莫要多想了,這件事,你辦不了的。”

如果欠下很多錢,被迫賣女兒給借主,借主收了人,圖甚麼?長得標緻?好生養?

那門童見李笠說話,起家答覆:“是。”

林家家道平常,如果欠下幾貫錢賭債,大抵林家咬咬牙就能還了。

亦或是有高人指導,說林氏八字和借主相配,剛好旺夫?消災?

看著兒子成才,看著兒子立室。

門前的路麵,比擬其他路段潔淨很多,可見常常有人打掃,卻隻掃門前這一段,李笠緊了緊包裹,向正門走去。

“我探聽清楚了,林家小幺,彷彿在城裡打賭欠下很多賭債,現在借主幾次上門催債,林父冇體例,隻能賣女兒。”

“光駕,我拜見你家郎主。”

“傳聞,後日,林家就要把人送進城。”

李笠坐在船裡發楞,斑點青年張軲轤在中間悄悄候著,其間偶有百姓上前問這船是否渡河,李笠乾脆帶著張軲轤下了船,跑到一邊茶棚。

傳聞在建康等大城池裡,官府不準平凡人家在私第臨街(骨乾道)一麵牆上開門,不過在鄱陽,這類端方形同虛設,麵前這大宅子,就在主道邊上的牆開了正門。

“請回吧,這裡不是隨便甚麼人都能遞名刺的!”門童有些不耐煩的擺手。

他已經探聽過,賭檔檔主‘鐵骰黃’的住處就是這裡,那麼,他要救嫂子,就得麵對這個吵嘴兩道通吃的地頭蛇。

閻王好惹、小鬼難纏,以是他早有籌辦,但是那門童卻不收,更彆說接名刺。

“把你嫂子賣了,賣給借主抵債...當然,明麵上說是再醮,嗬嗬,借主妻妾成群,你嫂子那裡是嫁,連給人做妾都不是...”

“在的,隻是不得出門。”

數今後,午後,鄱水北岸,藜洲四周河津,數艘船隻靠泊在津口,李笠坐在此中一艘劃子裡,和一名男人扳談。

“大夥都以為林家過分了,但婚姻大事,父母做主,即便鬨到官府,官府也管不了,不過是名聲刺耳,讓女兒給人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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