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統統總會有個絕頂,有的時候我會不自發的去想,在那以後,在統統該死的人都死完了之,後我該做些甚麼纔好呢?
在那以後,毛還是冇有死,在被對方拷問的好久以後,才終究獲得擺脫。
固然笨拙,但真是讓人寂然起敬。
那些多餘的色采,會像調和失利的油彩那樣,像是臟汙普通毀掉整張畫卷嗎?
請豎起四個手指好嗎?
這個天下冇有任何不公道之處。
喂喂?能聞聲嗎?
如果我學到了甚麼新的知識,我起首想到的必定是用本身的博學去諷刺她。
我們之間冇有小我恩仇,公事公辦罷了。
隻要本身,用力推開某小我的屍身,掙紮著坐起家・・・・・・
這孩子・・・明曉得會死,會被折磨・・・他還是來了,為了我・・・・・・
我・・・被困在原地・・・
你的才氣不被容於世上,不管是對我來講,還是對你本身而言。
但就像阿誰製造出科學怪人的猖獗科學家一樣,我不曉得・・・該如何說呢・・・那種“茫然的氣憤”,明曉得本身做的統統都毫偶然義。弗蘭克斯坦曉得人死不能複活,他製造出來的怪物不是他的親人。我曉得即便毀滅天下也不成能讓她重生,及時成為彌賽亞也不成能讓我回到疇昔,但是・・・我不管如何也停不下來。
路程的意義並不在於你去了那邊,而在於你跟誰一起去,不是嗎?
明豔,溫和。
好的,現在・・・嗯・・・・・・我現在想一個數字,“4”,請用手指表示一下。
像瘋狗一樣,一塊破布,一個洋娃娃,一個玩具,一小我,或者一個帝國・・・工具是誰無所謂,大腦一片空缺・・・・・・
那幾個流浪漢,每小我的眉心都多了一個小孔。屍身橫七豎八的堵在了了這狹小的衚衕裡,滿地的血跡,
――――――――――――――――――――――――――――――――――――――――――――――――――
所謂“具有”到底該如何定義呢?用錢買下的東西?具名公文?移比武續?產權證明?那些印在紙上的鉛字,法律條則,蓋印,貨幣,上稅根據,有了這些所謂的證明,便將那些東西變成我的一部分嗎?
“毛・・・・・・”
當時的我,跟現在的你一樣,都會驚駭。
我喜好的人,我討厭的人。
好人,好人。
隻要你另有一絲冇法放下的東西,你就另有缺點,你就還是一小我類。而怪物,我不是說電影裡的那種渾身黏液的生物,我是指某個真正一無統統,茫然,乃至不曉得本身終究*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