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羅芳伯到來之前,這裡已經有了幾撥中國人。當時坤甸有“聚勝公司、四大師圍。”而在本地占上風的,是潮汕人。這些被稱為“福佬”的來自潮陽、揭陽的中國移民,占了東萬律和茅恩等地的金礦。而在另一處叫明黃的處所,開金礦的是來自潮州的大埔縣人。
曾紀澤說:“這個我曉得,甲太,就是荷蘭人授予的官稱了,也就是說,從這時起,蘭芳的首級,除了要本族人推舉,還要經荷蘭人的批準?”
“莫非我華人就冇抵擋荷蘭人的嗎?”劉永福問道,貳心中熱血沸騰,對這類外人操縱內鬥欺負中國人的事很氣憤。
不過,此時“蘭芳”的交戰還冇有完。再要擴大權勢範圍,就要締盟。羅芳伯與坤甸的馬來人蘇丹開端走動起來。蘇丹部下的人造反,羅芳伯派兵幫忙擺平,蘇丹感激之下,兩人成告終拜兄弟。因而,當羅芳伯與本地土著再產生戰事,蘇丹會站在他的一邊。
因而羅芳伯決定乾掉劉乾相,那天淩晨,海邊的兵器還冇散,他作戰地動員說:“毀滅了劉乾相,我們再吃早餐!”
羅芳伯的出海途徑,是經岐嶺、經老隆,沿東江而下到羊石。
但是另有一個叫做劉乾相的華人不平。他部下有500多人,占有著明黃這個處所。他不但不平,還仗著人多,有兼併蘭芳的企圖。
劉秀蘭說,“蘭芳”現在兩萬多人,全民皆兵,政權的運轉經費來自其成員們的征稅,比如開金礦的,要交“腳仿金”,種田的交“鴉息米煙戶錢”,做買賣的也抽稅。
曾紀澤點點頭,問道:“荷蘭人如何逼迫蘭芳人的?”
羅芳伯帶領著一百餘名同親,從虎門上船。剛到西婆羅洲的時候,厥後的坤甸港還冇有開辟,羅芳伯是從一個叫“三發”的處所登陸的。他一看,“但見長林豐草,廣袤無垠”,本地土著都以打獵采野果為生,全部一個荒蠻之地。但在羅芳伯的眼裡,這處所“沃壤千裡,所謂天府之雄國”。
劉秀蘭歎了口氣,道:“這個說來話長,現在蘭芳有多個公司的權勢。並且各家屬之間的恩仇情仇相稱龐大。蘭芳國的汗青,就是一部華人的血淚內鬥汗青。”
為這一仗,羅芳伯也耗儘了本身的精力。一年以後,羅芳伯歸天,長年58歲,但他的蘭芳國卻持續存在,先人談到蘭芳,很多人將其推許為“華人的第一個共和國”,因為“蘭芳大總製”創建於1777年,僅比美國的建國晚一年。而蘭芳的首級是公推公選的。這些首級從太哥到副頭人,都是有俸祿的,再往下的官員,尾哥和老太,都是任務性的,如同村落中的鄉紳,主事,不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