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紀澤說:“這個我曉得,甲太,就是荷蘭人授予的官稱了,也就是說,從這時起,蘭芳的首級,除了要本族人推舉,還要經荷蘭人的批準?”
劉秀蘭說有,“就在幾年前,島上另一個華人公司大港公司與荷蘭人武裝對抗,不過蘭芳站在了荷蘭人一邊。當時一部分敗退的大港公司的人逃往蘭芳的領地,被蘭芳當時的甲太,也就是我爹劉阿生帶了600多壯丁堵截,繳了大港人的兵器,並將首級擒獲送交荷蘭人。因之前與大港結下的怨――此前大港公司曾與另一個華人公司三條溝公司牴觸,蘭芳的人救下80名三條溝人並將他們接到船上,不料船厥後漂到大港的地盤,人全數被殺了。”
羅芳伯因而派一名部下叫劉台二的,在鬥笠裡藏了一封信帶給江戊伯,與他裡應外合,出其不備一舉拿下茅恩。這一下,震驚周遭,四周的一係列華人權勢紛繁歸順了過來。
羅芳伯要去的處所,不在巴達維亞,而在西婆羅洲,那邊發明瞭金礦,他們想去南洋淘金。
當時在東萬律四周有個叫茅恩的處所,為首的中國人叫黃桂伯,是潮汕人。他部下的“功爺”叫江戊伯,是羅芳伯的同親。
羅芳伯的到來,讓這裡的客家人感覺來了大佬。
那張阿才一見,呼拉拉來了一百多手拿兵器的“匪賊”,嚇得倉促逃脫,羅芳伯倉猝上前好言安撫,用客家話喊話:“我們都是好兄弟啊!我們為甚麼不能一起運營這裡呢?”自此,他們在山心落下了腳,開礦山,修屋子,建柵欄,聲望大振,四周的客家人紛繁投奔。
再厥後,羅芳伯帶領的最大一戰,是與土著人爭奪新港。這場戰事持續了有9個月之久。蘭芳的軍隊將土著人的寨子包抄起來,卻久攻不下。最後,他們是挖隧道潛出來,鋸斷了土著人盜窟的柱腳,土著人發覺後連夜倉促逃脫。最後,土著人請了蘇丹來講和,重新規定地界,埋下竹樁為證。今後,“蘭芳”的根底終究安定了。
劉秀蘭說:“是的。養狗還得給根骨頭呢。在蘭芳立國之前,華人在東南亞的辦的公司,已經相稱多。僅在印尼的東萬律的四周,就另有大港、三條溝等華人的七個至公司,及和順總廳等一係列華人小公司構成的聯盟。他們的管理體例,與蘭芳家屬式辦理也大同小異。荷蘭人在華人內鬥時支撐蘭芳擴大。”
厥後,蘭芳伯等人建立起了“蘭芳公司”,把公司的總部設在了東萬律。不久,這裡建民房,造店鋪,成了個小小的中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