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氣候實在已經開端涼了,而要在非常大的迪士尼裡走一天路,穿高跟鞋也不是聰明的挑選,但是看到來接我的於歌眼中閃動的喜好和欣喜,我就感覺哪怕明天就是把腳走廢了,也值得!
跟於歌在一起以後這個環境不但冇變反而變本加厲,啟事當然是於歌比我還不如啊!他彷彿很在乎大男人遠庖廚那一套,連煮個麵都不會。
如果能夠挑選,我更喜好一小我宅在家裡喝茶看書上彀,而不是插手各種百般隻能瞥見人的集會。我能夠接受並且享用孤傲。
以是我覺得他過生日必然會聘請統統熟諳的朋友,在某一家貴的要死的餐廳包下一個大堂,他坐在主位聽來交常常的人和他說生日歡愉,然後酒足飯飽以後再去找一個酒吧High一個早晨………
我笑嘻嘻的把拉起於歌的手,“好的呀,隻求小美人魚可不要把他的小王子賣了纔好,小王子本身不熟諳路的。”
於歌的打扮倒是很休閒。嫩黃色的T外罩一件灰藍色的連帽衫,印著花式圖案的牛仔褲挽起一點兒邊,暴露腳踝,一雙紀梵希新款休閒鞋,頭上還破天荒的反戴著一頂NBA玄色棒球帽。頭髮乖順的搭在額頭上,看起來像是隔壁阿姨家的乖乖仔。
他還是那樣的打扮,印圖長體恤,玄色破洞牛仔褲,腳下一雙AG的鞋。約莫是氣候漸冷,他手裡拿著一件深藍色的外套。顯得隨便又時髦。
他有看到我嗎?
於歌生日那天我翹了課,我乃至冇有讓薩米艾路幫我打卡。
“記得,啊,你看到阿誰救你的人了?”
因為我前一天滿腦筋都是第二天穿甚麼。最後咬了咬牙,還是穿了那條新買的藕荷色印花連衣裙,配了乳紅色的小坡跟。
“那他還在嗎?在的話請過來感謝人家啊。”
於歌也笑,悄悄親了親我的手,“我不捨得的。”
他喜好被人環繞在中間的感受,那讓他感覺安然。
“啊?哦…….就,就彷彿看到一個熟人。”我回過神來,看著於歌略顯迷惑的臉不知為甚麼,無端的生出些許的心虛。
以是我處理溫飽的體例凡是是出去吃或者外賣。
我很快定了日子搬場,這期間隔三差五就接到中村夫人的罵街電話,我實在不堪滋擾就把她拉黑了,日子真是一下子就平靜下來了。
“你還記得我跟你說我被搶那天早晨有小我救了我一命嗎?”
“彷彿是。”我點點點頭。
我一瞬不瞬的盯著他,看他取出玄色的皮夾,從內裡抽呈現金結賬,看他規矩的和收銀員點頭請安,我乃至能設想他抿起嘴角頰邊顯出一點酒渦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