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人君,就要為本身的百姓考慮,保持天下承平,處理紛爭,任用賢才,根絕奸佞,如許纔會遭到百姓的擁戴,國度才氣強大。
一項法律違背了公眾的好處,那麼其他法律也就冇法實施;一項惡政實施了,也就即是跟百姓結下了很多仇恨。是以,對順服的公眾就要實施善政,對固執殘暴的刁民就要嚴加懲辦,如許國度的法律才氣得以順利地推行,而公眾也不會有痛恨之言了。如果用公眾痛恨的法律去管理痛恨的公眾,就會違背通例;如果用公眾仇視的法規去束縛仇視的公眾,其所激發的災害是冇法製止的。管理國度,辦理公眾,就要讓他們心平氣和;要做到心平氣和,政治就必須腐敗。公眾各得其所,國度就會承平無事。
為了實現國度同一,楊堅即位後,在開皇七年先滅梁,然後下聖旨伐陳。開皇九年,楊堅雄師揮師南下,滅亡了盤據南邊的陳,同一中國,閉幕了東漢末年以來三百年的分裂局麵。當時琉球群島昂首稱臣,歸降隋朝,突厥可汗更是頂禮膜拜,稱楊堅為“賢人可汗”,表示願為藩屬,永久歸順。耐久的混戰局麵終究結束,各地的蠻夷部落也被隋文帝征服,中國又回到戰役的年代。
彆的,隋文帝還清算吏治,製定官吏的考覈軌製,對廉官良吏賜帛贈田,進級加官,書記天下,實施嘉獎;對贓官貪吏則嚴加懲辦。隋文帝奧妙派人監督百官的行動,偶然乃至暗中派人向一些官吏賄賂摸索他們,這些官吏一旦納賄就當即被正法。隋文帝法律嚴明,有一次,他發明兒子楊俊餬口豪侈,大造宮室,大怒,當即命令將楊俊關了起來。大臣楊素進諫說懲罰太重了,文帝卻說:“皇子與百姓同罪同罰,如果不如許的話,豈不是要再立一個皇子律了嗎?”楊堅的這一行動,使豪強官吏不敢過分作歹,官吏貪汙行動也大大減少,無益於百姓療攝生息。
聖明的君主策動戰役,並不是因為他喜好兵戈,而是要用戰役去誅滅刁悍、討伐亂賊。而以公理之師去討伐不義之師,就彷彿發掘開長江、黃河的水去澆滅一個小小的火把一樣,也彷彿是在深淵邊推擠搖搖欲墜的人一樣,必定能夠篡奪勝利。聖明的君主之以是落拓澹泊而不急於打擊,是不肯意形成過量的職員和物質耗損。兵器,是不祥之物,天道討厭它,不得已的時候纔會利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