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她的音色比我好聽。”劉浪回到。
地卜虎是和地卜獅一起來的,提出和火女換坐位,較著是要火女和地卜獅坐在一起。
鎮長的話如踢了歌皮球,意義在說:女王是唱的不錯,我聽了。但我們鎮裡劉浪也唱的不錯,建議你去聽聽。巫妖很明白,如果真承諾去聽了,近況就是鎮長聽女王唱歌,巫妖聽劉浪唱歌,非論劉浪唱得如何,兩方算抵平了。抵平了以後,就不能再提教女王技術的事了。
“我感覺唱的比你好聽多了”盛棠分歧意火女的觀點,“如果她來酒吧唱歌,必然能動員酒吧著名度。劉浪你想想體例拉她過來。”
“喂喂”劉浪在地卜虎麵前插話,“你也太會籌算了吧,火女的是包廂票,票價比你的貴。”
這句話固然偶然提及,但點瞭然女王想向鎮長學習閃動技術。歌劇團的到來,給鎮子帶來名譽,締造的利潤很大部分也歸於鎮長。鎮長喜好聽歌,這麼大的歌劇團來狗頭鎮,也很給鎮長麵子。鎮長算欠一小我情,以是對於巫妖提出這個要求,鎮長不是很好回絕。
…………
“好,不過我要先奉告你,劉浪之前就插手並贏過歌頌比賽。”
“這麼說劉浪挺短長的,那更要比一比了,對小莎也是歌磨練。”
這一句話讓盛家屬長和地卜族長略吃一驚。鎮長作為豪傑身份,把握閃動技術,但這個動靜較少人曉得。就算曉得,技術也不是隨便就能教給彆人,巫妖提出這個要求略讓他們吃驚。
地卜族長曉得,巫妖要問唱歌的事情,立馬先容一番。劉浪出身山村,二級豪傑,現為盛家侍衛。之前在狗王大賽以後和幻慈比過唱歌,並且贏了。地卜族長還彌補道,幻慈唱歌隻是入門級,輸了冇參考性。
“阿誰劉浪我見過,挺聰明一個小夥。要不讓這兩個小娃來場歌頌比賽?”巫妖發起。
巫妖冇有明問鎮長是否能夠教女王技術,提出要求後,說女王聽鎮長喜好聽歌就來了,然後問鎮長感覺女王唱的如何。這句話的意義,在坐的其他三位都聽明白了。鎮長若承諾教誨女王,則會說女王唱的不錯。若說還想多聽幾場的客氣話,就表白暫不承諾。
劇院裡已很多人,劉浪勝唐火女從入口檢票出去。地卜虎見到火女,上來搭話。
“唱的不錯”鎮長答覆,神采隨和,然後又接了句,“我們鎮裡有個劉浪,唱歌也很不錯,並且唱法比較新奇,巫妖要有興趣能夠去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