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蘭芝傳奇_第十五章 洞房花燭(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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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青年男女的婚事都是有父母做主的:父母讓女兒嫁給誰,女兒就得嫁給誰;父母讓你何時出嫁,女兒就得何時出嫁。男兒也是一樣,父母讓你娶誰做老婆,你就得娶誰做老婆,讓你啥時娶妻你就得啥時娶妻。劉蘭芝和焦仲卿固然是宿世之緣,天作之合,固然他們深深地愛著對方,但是至於結婚之事,他們也得服從父母的安排,本身冇有任何自在。吳官運一發起,焦仲卿和劉蘭芝的父母一籌議,便當即讓劉蘭芝分開了私塾,不準再踏進私塾半步了。

“我們也像親家公說得一樣,從明天起就讓蘭芝回家習作針織女紅,以免影響了賢婿仲卿的學業。”劉員外說道。

“是啊,親家公說得很對,隻要您說的在理,又對孩子們好,我們會照做的。我們還不是都是為了孩子嗎。”這是焦員外的話。

劉蘭芝又來到母切身邊,深施一禮,說道:“女兒蘭芝拜見母親大人。”

母親用手撫摩著蘭芝的手說道:“女兒啊,你爹也是為了你好。娘曉得你的苦衷,你是捨不得分開仲卿,這娘內心明白,你爹內心也明白。但是你們要想幸運,你就必須學會針織女紅,要做到針織女紅無所不精,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纔是。再說了,女兒家是不能考科舉的,你就是學得再多、再深也還是做不了大官的。你的夫婿仲卿是要考科舉、成大器的。俗話說的好:‘夫貴妻榮。’你的夫婿仲卿中了科舉,當了狀元,在朝廷走動,你不是也跟著光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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