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傑是一個合適混社會的人,混社會最首要的不是能打,也不是有多聰明,而是會做人。紅傑絕對是一個非常會做人的人,自從我跟了三哥以後,他每次見到我都極其客氣。乃至以他的江湖資格,還親身擺了一桌和藹酒,專門為之前的那點小摩擦而向我報歉。
“甚麼我的場子,我隻是個打工的。三哥的場子裡頭,我哪有甚麼資格給你飯吃,你發財了不要健忘我纔是。說真的,你搞的這個我也不太懂,不會在場子裡鬨出甚麼事,惹甚麼費事唦?”
他並不是三哥出道時就跟著一起闖天下的班底,如果當初他就和三哥在一起了的話,我估計以他的才氣,也底子走不到明天,要不就是退出江湖,要不就是牢底坐穿了。
“不會不會,欽哥,你放一百二十個心!我紅傑是用心用飯,毫不惹事的。再說了,我也冇有這個膽量在你這裡惹事啊。”
但內心卻一陣膩煩,這小我連句話都不會說,給強北瓜說過了?說過了又能如何樣,這個場子,是我胡欽六兄弟看的,不是強北瓜!出事了,還強北瓜會出麵擺平,我胡欽擺不平嗎?靠!
阿誰時候,小兵兒如果是在街上碰到我們幾個了,離得遠的話,普通都是頭一低,從速加快腳步走疇昔,望都不敢多望一眼;如果離得近躲不掉的話,則是滿臉笑意,哈腰點頭,嘴上“欽哥”“險哥”“二哥”不竭。
第一種,如果你冇有錢了找放篙子的人乞貸,想借一萬,而你又是放篙子的人的熟人,籌辦當天就還的話,他會給你九千的現金,但是你要寫下一萬的欠條,中間少給的一千就是利錢,先扣下了。
“胡欽啊,你也來了啊。用飯冇有哦?”小兵兒則是一副懶樣,坐冇坐相地持續癱在沙發上,隨口答了我一句。
但自從他拜了強北瓜為師父以後,很快態度就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