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來的路上裴林忠已經想好了對策,因而不再理睬有些發楞的大兒子裴子榮,回身來到大堂,向知縣鞠凱遞交了一份狀詞,冇寫彆的,隻是寫:朝陽鎮生員蔣成誘騙良家少女,理應剝奪功名,並免除回客籍。
“父親?”
當縣尉裴林忠與兒子裴子榮帶領家人趕來的時候,昏倒在街道上,口鼻流血的裴子玉早已氣若遊絲。
可想而知,裴林忠固然滿肚子怨氣,卻不敢在縣學撒潑。
“知縣大人,事情明擺著。生員蔣成以在縣學讀書為名,偷偷拐帶來朝陽鎮隋家女孩子隋曉婉,現就居住在縣城金鱗巷一處獨門小院當中。擺佈鄰舍多曾親眼目睹。”
“先抬歸去吧。”
陰沉著臉回到府中,剛好碰到裴子榮送郎中出門。
這如何能夠?!
“嗬嗬,一對少年男女居住在一起,也不必然就是誘騙而來。如果女方家誌願,豈不要丟縣衙的臉了嗎?”
“知縣大人有所不知,女孩子的父親曾紅口白牙拍著胸脯把女兒許配與下官犬子裴子玉,此事張師爺是見證之人。”
“如何了?這究竟是如何了?!”
即便肚子裡再窩火,也不能對頂頭下屬發,何況裴林忠也曉得,這件事是自家理虧。
“如何樣?”
隻是,每當裴林忠做出甚麼安排,在縣學讀書的大兒子裴子榮卻被人抬了返來。
“嗯,如果我走了,他們找家裡的費事如何辦?”
“不會的,現在裴家把肝火都發到我們倆身上了,不是也冇去朝陽鎮找費事嗎?轉頭先寫封信給家裡捎去。最後是寫給大伯,由大伯轉告比較好一點。”
“如果冇有傳播開去,還用得著他嗎?”
“郎中說不好說,或許一天兩天,或許一年半載,或許十年八年都有能夠。”
隻是,探聽之下才曉得,人家蔣成底子就冇有露麵,是裴子玉又是用腳踹門,又是一頭撞門,最後才弄成了這個模樣。
這一次是道台衙門地點的府城――吉雲城,間隔陵縣縣城足有一千六百裡路。以是蔣成纔會說要二十多天時候方能走到。這還是每天要趕七八十裡的環境下,如果慢一點估計要三十天一個月才成。
裴林忠聽到兒子的話,再看看兒子臉上的意義驚駭神采,心中固然曉得兒子不成能扯謊,但是他還是不信賴那是究竟。
蔣成也曉得裴家父子是不成能就此乾休的,以是一邊安撫隋曉婉一邊谘詢她的定見。
隻是,此府城已經不是蔣成前次插手府試的府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