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仿照者俄然加快,撞死老婆,然後逃之夭夭……
我說想看看,李某見黃小桃在,開初不太樂意,我笑道:“我到桌子這邊看,她看不見。”
我皺眉,方纔的話他全數說的是實話,這一句卻扯謊了,我不由減輕了語氣:“說實話!”
幾小時後,仿照者把李某扶到駕駛座上,將他的手搭在方向盤上,腳踩在油門上,俄然用一根錐子把他紮醒,同時本身跳車逃竄,這統統都是在高速行駛的汽車上完成的。
技術組通過幾次比對這兩段監控,發明駕駛室裡坐著的人有藐小的差彆。仿照者很謹慎,在每個有監控的處所都冇有暴露正臉,用心用帽子遮擋,以是這個也冇法當作呈堂證供……
此次的凶器是那輛車,技術組在上麵隻找到了李某伉儷二人的指紋,方向盤和駕駛座上隻要李某一小我的指紋及毛髮,連絡泊車場的監控錄相,能夠說鐵證如山。
他的目標是嫁禍,光殺掉人還不敷夠,他需求目睹者。因而他跑到一家洗車店,用心讓伴計目睹到,然後驅車逃上高速公路。
李某交代和老婆的事情有關,老婆在機場事情,一向想進客艙辦事部,也就是去當空姐,但阿誰行業對目力要求極嚴格,以是她有遠視眼這事對誰都瞞著。
我說道:“有這類主動性是好的嘛,總比除了驗屍甚麼都不參與的法醫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