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幺把談天記錄儲存在一個文檔裡,是丁旭和一個網名叫‘般若’的女孩子留下的,時候約莫在兩年前,最後一次談天是案件產生前一天,時候恰好符合。
我一目十行地看著,一開端兩人閒談了一些明星、美食的話題,厥後般若開端流露本身的小我餬口,她說她被一個有錢的‘霸道哥哥’包養了,她也很喜好霸道哥哥,隻是她的身份決定了她會叛變他,字裡行間透出般若內心的衝突和糾結。
黃小桃深吸了一口氣:“既然如許,那就先按兵不動,查出郎駿現在在哪兒,漸漸找出他們與行刺案有關的證據。”
說罷他按下F1鍵,當即滿屏爆炸,把敵手全秒了,本來這是他本身編寫的外掛吃雞法度,正在測試,我鄙夷地說道:“本來這些外掛就是你這類人搞出來的。”
以後許誌鵬拿這件事作為威脅,逼郎駿把本身的股分轉到本身名下,因而許誌鵬就成了公司的統統人。
老幺冇想到我會陰他一下,驚奇地張張嘴:“算你狠!”
王大力返來以後,眉飛色舞地說道:“猜我明天和誰一起吃的早餐?”
我笑道:“以是我正在想方設法,把他的話變得有根據。比如說,他所說的這統統底子就不是鬼附身,而是當年的目睹證詞呢?”
最後一次扳談,秋朝霞說道:“永訣了!”丁旭發了很多條:“你在哪!我疇昔找你!”
我眉頭一皺:“臥槽,你冇有胡說破案的事情吧?”
世人驚奇地看著我,我漸漸地解釋道:“我們手上的證占有戒指、菸頭、輪胎印這三樣!因為金店的數據已經更新了,我們證明不了戒指是許誌鵬的,菸頭上麵即便有郎駿的DNA,也隻能證明他當晚去過那邊罷了,證明不了他和本案有關,輪胎印也是同理。何況話說返來,我們現在統統的會商都建立在丁旭的論述這個根本上,底子冇有法律根據。”
黃小桃戀慕道:“你小子倒是安逸啊,我真想跟你換換。”
世上冇有不通風的牆,再如何嚴格保密的案子,官方都會有些捕風捉影的傳說和猜想,但我作為這些‘傳奇’的當事人,也隻要哭笑不得的份。
我試著猜測厥後產生的事情,秋朝霞去對郎駿坦白統統,郎駿惱羞成怒折磨她,並且把她殺掉了,站在丁旭的態度上,他得出如許的結論是自但是然的。
我答道:“解鈴還需繫鈴人,我感覺還是從丁旭動手吧,以他來製造衝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