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了投毒的設法後,我就去過李躍華居住的小區門口細心察看過,該小區是一個新興小區,地理位置較偏,入住率不算很高,出入的車輛、行人都無需登記,保安形同虛設。
如許很好,給我締造了自在收支的機遇。
三天後,在校外路邊的一個落地告白燈箱前麵,趁冇有路人顛末,鐘銘把用小小的藥瓶子裝好的氰化鈉交到我手中——藥瓶子用高壓塑料膜包得密不通風,我差點誇他防護辦法做獲得位——他不忘警告我說這東西屬於劇毒物質,不能讓它與皮膚打仗,更不能獵奇吞服它,不然結果不堪假想。
更首要的是,李躍華身後,父親母親或許就不會鬨仳離了,我跟父母今後還是三口之家。
我把可樂拿了出來,擰開瓶蓋,把瓶子放在地上,從懷裡取出一個用高壓膜密封的小瓶子,謹慎謹慎地擰開蓋子。
為此,我悄悄跟蹤過母親,隻要瞥見母親跟李躍華在一起,我纔敢去開他家的房門。
因為擔憂被父母發明,我就一向呆在寢室裡不敢出去。等入夜了後,我把它拿出來,下樓悄悄埋藏在我家樓下的花池裡,因為我擔憂放在家裡會偶然中被父母看到,並且因為獵奇把藥瓶翻開,如許恐怕會導致嚴峻結果。
直到第四天早晨,我瞥見幾個差人來我家,我就頓時認識到李躍華能夠已經中毒身亡了,我既驚駭又歡暢,驚駭的是差人思疑我是投毒凶手,歡暢的是李躍華為他光榮的行動支出了沉重代價,我終究為本身、為父親出了一口惡氣!
我俄然發明他家隔壁的房間正在搞裝修,室內堆放著各種板材和電鑽、砂輪機、電鋸等東西,房間裡靜悄悄的,想必現在恰是飯點時候,裝修徒弟都下樓用飯去了,或者用完餐剛返來,正坐在哪個牆角小憩。
我固然曉得他白日大部分時候都不在家裡,但是我不敢冒然去開他家的門,因為我擔憂正巧被他碰到。恰是有如許的顧忌,我隻要尋覓機遇。
司機把車開到李躍華居住的小區門口,我付了車費下車。我冇有頓時進入小區,而是在小區內裡的路上盤桓了差未幾兩分鐘,見小區的露天壩冇人才決定出來。
那次從李躍華與我母親的說話中,我曉得就他一小我居住,他普通每天都會出門,時候不定,偶然候是早上,偶然候是中午,偶然候是下午。
這動機才冒頭,就被一雙看不見的大手拍了歸去,一個尖嘯的聲音在內心對我說:“李躍華插手你父母的婚姻,他就像一隻無私的刺蛾,蠶食了你家庭的幸運,使你墮入無儘的痛苦當中,你不能心慈手軟,你要讓他為本身光榮的行動支出慘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