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進財鬆了手中的槍,又去接張興業的槍,腳步冇站穩,一踉蹌倒在地上,摔個四腳朝天,像隻被翻過身的老鱉,撲騰著四隻腳。
這二人站了大半天的崗,正無聊,見到隻飛蛾都要逮住玩弄半天。現在好不輕易見到一個醉漢,更是起了玩性。
鄭進財這會兒酒勁上頭,人都站不穩,內心更是無所害怕,上前就把槍接過來,當作柺杖,杵著站直身姿,辯駁道:“如何不會用?你阿公我能夠把槍當柺杖使。”
鄭進財下認識摸了摸頭殼,酒勁全退,盜汗直冒,顫抖道:“連長,我真冇有啊。昨晚,那兩位軍爺拿槍給我玩。但是我喝醉了,甚麼也玩不了。厥後,厥後就不曉得了。等我醒來的時候,兩位軍爺已經把我弄到這裡來了。”
調集結束,連勝利嚴肅坐在台中,喝令兵士把鄭進財帶上來。村民全都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事。隻要陳蛋模糊感遭到事情不妙。必定是鄭進財明天真的去書院繳槍,槍冇繳到,人卻被抓了。這個夭壽仔,真是不讓人費心。
每個兵士都有兩把槍。嚴格點說是,每個男兵士都有兩把槍,一把背在肩上,一把藏在褲襠。肩上那把用來殺人,褲襠那把用來造人。兩把槍都必須保管好,丟了肩上那把會被砍頭,丟了上麵那把就成了寺人。以是,從某種意義上看,肩上那把槍還更值得寶貝,人在槍在,人不在槍還得在。
第二日,村裡還是召開公判大會,鄭進財還是跪在當中,氣色較著不如明天,想必也得折磨得夠嗆。連勝利說的還是一樣的內容,隻是語氣更加重了。
這兩兵士都才十七八歲,來自同一個村同一個家庭,哥哥叫張來根,弟弟叫張興業。二人都在芳華期,思惟活潑,心機靈動,乾甚麼活都好,就是乾不了值班這等古板有趣的活兒。
連勝利俄然暴喝一聲:“大膽刁民,還不給我誠懇交代?”鄭進財哪知要交代甚麼,隻能一味要告饒命。
現在,書院裡的兵士十足把肩膀上的槍弄丟了,就比如一群生猛的後生家十足被抓去做了閹割,乃至比這個還要費事很多。
第三日,還是無果。連勝利使出狠招,把鄭進財吊在大樹上,奉告村民,交出槍就放了鄭進財,不交就如許吊著,直到吊死腐臭。鄭進財掛在樹上咿呀亂叫,又是哭又是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