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代人的愛情_第2章 山娃童年7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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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老媽把兒子告上法庭了,這回有戲看了!”

“那你想如何辦呢?其他無用的話少說!”法官問著和提示著賈氏。

是的,愛情是甚麼?莫非就是“君住長江頭,吾住長江尾。相思不見麵,共飲長江水。”嗎?這是愛情?還是婚姻?六個年初,2190個日日夜夜,伉儷在一起同居過性餬口隻要60天,這算是愛情嗎?這又算得上婚姻嗎?豈能又成為伉儷呢?作為一個純真、仁慈、外向的鄉村女性秀蘭,能不痛苦嗎?能不哭嗎?她的內心天下?她的性慾本能?她的相思感情?又能和誰吐呢?又能和誰訴說呢?這就是一代人的愛情和婚姻——被扭曲了的愛情!被扭曲了的婚姻!被扭曲了的家庭!以及被扭曲了的社會!那種媒人直言,包辦的婚姻,法律上的無形桎梏,緊緊地套牢了這個無辜的女性。再加上餬口的艱苦盤曲,大嫂的欺辱,婆婆的軟弱,大伯子趙高怕老婆的窩囊,山娃的年幼無知,身邊女兒的牽掛。。。她的愁悶症越來越嚴峻了!她像《雷雨》裡的蘩漪一樣,被愛情和不幸的婚姻,被家庭的不幸遭受和屈辱壓得喘不過氣來。她被逼瘋了,每天除了自言自語的嘮叨,就是昏昏沉沉的思念,精力上的折磨使她寢食難安,日夜難眠,偶然幻聽、幻視,偶然哭笑無常。。。

1、趙高和梁英誌願搬出,把屋子留給母親抵頂扶養費和扶養品,此後不再扶養。

“被逼的,人急了造反,狗急了跳牆。扶養費不給,如何餬口呀?”

“不可,不消他們扶養了,搬出去吧!我費心。。。”賈氏當人不讓。

“他們要不給,就讓他們搬出去,屋子是我和老伴蓋的,留給我養老,不消他們承擔餬口費了,活著不消養,死了也不消葬。”此次賈氏彷彿沉著下來,思惟也好多了。接著法官又問被告趙高和她的老婆,有何定見?

“寂靜!寂靜!”“當!當!”兩下錘聲和法官的呼喊聲,使大廳又溫馨了下來。

左鄰右舍的鄉親們,七嘴八舌的在街頭巷寓群情開了。開庭的那天,在旁觀席上坐滿了鄉親們,嘰嘰喳喳的還在群情紛繁,多數都在為賈氏打抱不平。隻聽“當!”的一聲,法官摸樣的端坐在大堂中心最前麵,舉起了那崇高的“木錘”敲擊了震堂木,底下旁聽者立即鴉雀無聲,頃刻,一片的安好。左邊坐有被告賈氏,右麵坐著被告大兒子、兒媳。法官宣佈開庭,先由被告做陳述。賈氏冇有見過如許弘大的場麵,語無倫次的說著:“我被分給了二兒子餬口,有大隊乾部做中間人,說好的大兒子每月要給我扶養費和扶養柴禾、糧食,但是他們不給,還多次唾罵我,我受不了。兒媳秀蘭有病,餬口困難,他們另有知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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