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勝男並不愛好跳舞,乃至能夠說底子就不會跳舞。熟諳吳有為之前,她大學畢業已經五年,大學剛畢業那會兒,憑著父親胡副市長的麵子,被安排在H市房產大廈上班,二十4、五歲的女孩,恰是談婚論嫁的春秋,豪門令媛,先容的人不消說是很多的,但是婚姻這個東西,確切跟緣分有著很大乾係,男孩是見了一個有一個,加起來少說足有一個加強團,當中竟然冇有一個入胡勝男的眼的,不是嫌人家個子長得矮,就是嫌人家邊幅長得醜。一晃到了二十8、九歲,胡勝男的工具是左看也不成,右看也不成。時候長了,先容的人不是以為胡大蜜斯眼界高,就是以為胡大蜜斯挑花了眼,心機有了題目,垂垂的,肯為她籌措工具的人越來越稀少了,而胡勝男本身,提到看工具的事情,也不再像當初那樣有多大的興趣,每天下班回家,不是把本身反鎖在屋子裡看書,就是把本身反鎖在屋子裡看電視,除了用飯時候上餐桌,話也懶得跟家人說,使得胡副市長佳耦也經常為家裡有位老女人而感到頭疼起來。
對於吳有為的表示,胡勝男並冇有想得太多,相反,她另有一種滿足感,因為她瞥見吳有為對本身笑了,笑容是那麼的讓人迷醉,讓人神馳。直到結婚後的某一天,胡勝男又想起了當初撿錢的這件事情來,她問吳有為:那天早晨,地上的錢果然是從你身上掉下來的嗎?吳有為聽了,不假思考地笑著答覆說:馬路上冇有其他的人,不是你掉的,必定就是我掉的了,這還用問嗎?
胡副市長佳耦苦口婆心的開導女兒,但願她能把目光放得長遠一些,但是胡勝男打小就是個犟脾氣,凡是她認定的東西,九頭牛都拉不返來。女大不由娘,女兒實在想嫁,就讓她嫁吧,免得逼得過火了,再鬨出甚麼有失體統的事情來。事情的終究成果,是胡副市長佳耦作了讓步,吳有為娶了胡勝男做了老婆。
胡副市長佳耦確切冇有看好吳有為,當胡勝男跟他們提及吳有為的環境,並籌辦把吳有為帶回家讓他們見見時,佳耦二人是分歧反對。胡副市長如何也想不通,本身在H市是個申明顯赫的人物,女兒也是堂堂大專生,屬於奇蹟單位的在編職員,她如何會相中一個隻要初中文明程度,且冇有穩定事情的小市民呢?莫非是閨女春秋大了,急於把本身給措置掉?不可!這件事情絕對不能由著女兒的性子來,不然毀了的不但僅是她的出息,本身的顏麵也將在全市群眾麵前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