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火的就是前文書中提到過的半截簍貨棧,這半截簍貨棧半夜不曉得是誰打翻了燈燭,亦或是引燃了甚麼其他的東西,竟然激發了大火。
但是,當劉初四這一睜眼的時候,窗外的東西卻讓劉初四嚇了一跳。
按理說,醜末時分,統統人還都在睡夢當中,但是給劉初四這大嗓門這麼一喊,頓時引發了很多人的重視,世人根本來不及想,從家裡拿出各種盛水的東西,從自家和緩的被窩裡跑出來救火。
逢年過節才氣吃上一頓肉的劉初四一刹時便從這股子焦木頭味中認出了烤肉的味道,當時劉初四就展開了眼睛,硬是從睡夢中復甦了過來。
發明異狀的是義莊的仵作,當時仵作隻是例行公事普通的查抄了一下屍身,想要將屍身清理潔淨,畢竟屍身蒙塵是一種極其不祥的前兆。
火光,就是火光!
劉初四忍得了這大早晨的出門,但是這不代表人家補窗紙的技術人就能承諾跟劉初四走這麼一遭。
劉初四想也冇想,趕快跑下床來,鞋也冇顧得上傳就從家裡跑了出來,一邊跑還一邊叫喚著“走水了!”
這劉初四也是一樣,本來是想要熬過一夜的,但是還冇等醜時疇昔,劉初四就合了眼,冇了認識。
但是,這劉初四倒冇有睡多久,因為他剛閤眼冇一會兒門內裡就傳來了一股奇特的味道。
但是,就在縣令命令徹查半截簍貨棧的案子後冇兩天的工夫,縣令這邊先出事了。
很快,劉初四就悔怨了。
見多識廣的縣令也有些不曉得該如何辦了,這件事固然明麵上是不測走水出的事,但是從屍身上來看,實則不然。
著火了!
夏季,入夜的都早。
看模樣他們發明的時候半截簍貨棧已經燒了有一陣兒了,全部貨棧完整被火焰吞噬,一點都冇有倖免。
仵作這時候幾近能夠鑒定這件事情絕對不像設想中這麼簡樸,因為這二十三具屍身身上底子找不到一點人皮,乃至連指甲裂縫裡的人皮都找不到,彷彿給人決計剝掉了普通。
發明瞭這一點的仵作立即向衙門裡彙報了環境,常言道事出變態必有妖,這二十三具冇有人皮的屍身,怕是冇有不測這麼簡樸。
待半截簍貨棧的大火給他們毀滅,全部貨棧就隻剩了一副焦黑的空架子,裡正趕過來的時候,天都已經亮了。
以是縣令不敢擔擱,發覺事情當真有異以後,縣令立即安排人動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