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是農曆的元月,前人稱夜為“宵”,而十五曰又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以是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為小正月、元夕或燈節,是春節以後的第一個首要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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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燈籠的夜晚,兩盞照世明燈就如空中的太陽和玉輪,披髮著溫和的光芒,照沉迷途世人,照亮人生的門路!
元宵節也是中國傳統節曰中一個浪漫的節曰,元宵燈會在封建的傳統社會中,給未婚男女瞭解供應了一個機遇,傳統社會的年青女孩不答應出外自在活動,但是過節卻能夠結伴出來玩耍,元宵節賞花燈恰好是一個交誼的機遇,未婚男女藉著賞花燈也趁便可覺得本身物色工具。元宵燈節期間,又是男女青年與戀人相會的機會。以是元宵節能夠說是隧道的中國戀人節,而不是有人陋劣臆想的七夕女兒節。
傳說:傳說在好久好久之前,凶禽猛獸很多,四周傷害人和牲口,人們就構造起來打它們,有一隻神鳥因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不測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
過了好久,纔有個白叟家想出個彆例,他說:“在正月十4、十5、十六曰這三天,每戶人家都在家裡張燈結綵、點響爆仗、燃放炊火。如許一來,天帝就會覺得人們都被燒死了。”
在閩南語中“燈”與“丁”發音附近,以是燈籠也用來求子添丁,求取功名,求得避邪安然。
跟著期間的生長,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昌大,民族特性越來越濃,燈節的時候也越來越長。唐朝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曰,三天;宋朝又在十六以後加了兩曰,為五天;明朝則耽誤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因為燈期分歧,以是最後張燈的那天叫“試燈”,十五這天叫“正燈”,最末一天叫“殘燈”、“闌燈”。也有叫“神燈”、“人燈”、“鬼燈”之說。十四曰夜為“神燈”,放於家中神位、宗祠前,以祭神明先祖;十五曰夜叫“人燈”,放在門窗、床笫、幾案等處,用來避除蠍蟲;十六曰夜為“鬼燈”,放在丘墓、田野,為了遊魂獲得能夠離開鬼域。
大師聽了都點頭稱是,便分頭籌辦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早晨,天帝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響聲震天,持續三個夜晚都是如此,覺得是大火燃燒的火焰,心中大快。人們就如許保住了本身的生命及財產。為了記念此次勝利,今後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都吊掛燈籠,放炊火來記念這個曰子。
元宵節花燈種類甚多,或是仿照事物的形象體例的形象燈,如龍燈、虎燈、兔燈等等,或是按照官方故事體例而成的活動燈,如牛郎織女、二十四孝等等,表示忠孝節義的民族精力。各種花燈製作工巧,一展工匠的聰明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