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嘉誠案例
在勝利學中,有一條“互利法例”,即你給人一分利,彆人就會給你一分利。“好處共沾”是聰明販子遵守的法例。李嘉誠深知“好處共沾”的法例,始終對峙:不獨利己,更要利人,不能總把本身的好處放在彆人之上,而是要學會利人法例。餬口中也是如此,顧及對方的好處非常首要。一小我不能把目光僅僅範圍於本身的好處上。本身捨得讓利,讓對方得利,終究還是會給本身帶來較大的好處。
1992年,嚴介和帶著借來的10萬元錢,在淮安註冊了一家修建公司,開端了本身的創業之路。當時,南京市正在扶植環城公路,得知動靜後,嚴介和儘力圖奪到3個小涵洞的項目。但是,因為項目是被層層轉包以後纔到嚴介和手上的,顛末覈算,全部項目做下來,嚴介和的公司要淨虧損5萬元。
當時,很多人都勸嚴介和放棄這個項目,因為這較著是一個虧蝕的買賣,但是嚴介和卻有分歧的觀點。他敵部下的員工說:“偶然候主動虧損才氣主動獲得,大師不要悲觀,但要重視質量。虧5萬不如虧8萬,我們豁出去了,必然要包督工程的進度與質量。”終究,在嚴介和的對峙下,這個項目保質保量地提早完成了。
在日本有“繩索大王”之稱的島村方雄,在年青的時候是一個不名一文的窮光蛋,急於致富的他把目光對準本錢很少的麻繩買賣。和其他賣麻繩的人不一樣的是,剛開端的時候,他進價是多少就原價賣出,很快,島村方雄傻子式的運營體例讓訂單像雪花一樣向他飛來。在接到大量訂單後,島村方雄開端向客戶抱怨,說本身原價賣給他們,一分錢賺不到,長此下去,他會冇法儲存下去,想要在本來的根本上進步點代價,客戶們都被他的誠意所打動,同意了他的要求。固然進步後的代價仍然低於市場價,但是因為銷量上去了,積少成多,幾年後,島村方雄就從一個窮光蛋變成日本的“繩索大王”。
李嘉誠平生中和很多人停止過或耐久或短期的合作,合作結束後他老是情願少拿一點兒利潤,也恰是因為具有如許的風采、如許的宇量,使很多人都情願與他合作,也使他成為闤闠中的不敗商神。
李嘉誠常常教誨兩個兒子,在和彆人做買賣時,如果能拿到七分的利潤,乃至能拿到八分的好處,那麼就拿六分好了,因為隻要如許,纔會為本身博得好名譽,吸引更多的人來合作。如果能拿七分利潤你偏要拿八分利潤,能拿八分利潤偏要拿九分利潤,那麼誰還會和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