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說,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的財帛賜與,都是你方當事人誌願的行動。何況,吳秀雅與朱博偉是合法的伉儷乾係,老婆花丈夫的錢不是很普通嗎?如何能認定為欺騙?”
李杭:“……向律,少看點霸道總裁愛上我的劇。”
“是的,冇錯,我就是這個意義。”向文雪說。
李杭說道,“但是,你曾經以父親向你要餬口費為由,向朱博偉一口氣要了二十萬塊錢。這是你父親在欺詐訛詐你,還是你在欺詐訛詐朱博偉呢?”
總結就是,吳秀雅冇錯!一點錯都冇有!
麵對向文雪的抵賴。
吳秀雅神采一白。
“吳秀雅的棍騙行動,導致朱博偉以為‘吳秀雅的家庭出身不幸、財產狀況不好’,包含吳秀雅平時的行動,表示出的是一個能夠放心和她安穩過日子的形象,是值得結婚的工具’。從而,朱博偉纔會在與吳秀雅來往中,付出吳秀雅的全數支出,乃至簽訂共有房產聲明。”
李杭無語道,“我方當事人是甚麼傻子嗎?正凡人碰到如許的人跑都來不及了。”
李杭故作驚奇地說,“是麼,那這麼說,按照我方把握的證據,你彷彿有四五段初戀咯?”
“對於這個謊話,你的解釋是你感覺冇需求對剛熟諳的人過量坦白。那麼,為甚麼即便到你二人結婚,乃至婚後,你也仍然在圓這個謊呢?”
她重重敲了一下法槌。
真是被向文雪的觀點震懾住了。
她嘴裡冇一句實話,很快就被李杭邏輯周到的發問給繞出來了。
“如何不成能呢?有的人就喜好這類心機美人!說不定朱博偉就好這口呢?”向文雪一臉安然地說。
審判長:“……”
李杭笑道,“向狀師,你的意義是,如果吳秀雅在一開端就承認本身是蹲守在小區,用心追尾他的車,朱博偉還是會跟她談愛情並結婚,是嗎?”
李杭不再跟她膠葛朱博偉的口味題目。
吳秀雅說,“我媽……我反對,你這個題目與本案無關!”
“被告代理人,你另有甚麼要問被告的嗎?”
吳秀雅不甘逞強道,“你趁機占誰便宜呢?!”
吳秀雅的神采較著慌了,“甚麼前男友?我冇有前男友,朱博偉是我的初戀!”
“我……我隻是感覺,有些謊話冇有戳破的需求!就算我父母健在,那對我們的婚姻又有甚麼乾係?”吳秀雅很心虛,但卻說得很大聲。
吳秀雅理所當然地說,“當然是因為我們有豪情啊,當時候我愛他,他也愛我,我們是真愛才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