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二道:“但是冇有人能夠證明,因為劉忝昨晚睡在書房裡。”
李鴛點頭,道:“我冇有,我冇有放火,我為甚麼要放火殺了本身的家人?我是劉府的少夫人,是公公的兒媳婦兒,是劉忝的老婆,我如何能夠放火燒了劉府?”很有事理。
這劉府昨晚纔出了事兒,劉員外本日就有事,不在家中?能有甚麼事比這個還急?
魚初笙想起了甚麼,持續問李鴛:“你剛纔說昨晚你跑出來後就去書房救劉忝了?”
魚初笙也冇有直接拆穿,停止到現在,全部案子還存在著各種疑點。
李鴛撒了謊。玉佩那裡是不謹慎掉落的,玉佩在與書房相反的方向的房間門前,前後底子對不上。
是啊,魚初笙都忘了,作為女兒,李鴛不是更應當去嗎?
或許這個案子底子就不對,但目前的線索就這麼多,魚初笙不能曉得到底是那裡不對。
看來劉忝的父親和李鴛的父親乾係還真是很好。
中年婦人還是提著食盒,走的倉促,底子不看魚初笙和張二一眼。
中年婦人聽到魚初笙叫她,回過甚,換了一隻提食盒的手,道:“哦,我是給我家那口兒送飯的,我在劉府做事,我家那口兒冇人做飯,以是我每天得給他送飯。”
魚初笙又想起來,不是說劉員外也冇有被燒死嗎?就問道:“劉員外呢?”
想了想,魚初笙終究還是問:“你冇有放火?”
魚初笙問:“為甚麼剛纔不承認?”
李鴛看了劉忝一眼,道:“是我的,這是我爹留給我的玉佩,我一向戴在身上的。”說這話的時候,李鴛的眼神有幾分躲閃,都被魚初笙看在眼裡。
魚初笙耐煩地聽李鴛說完,冷不丁地拋出了一個題目:“昨晚有人說,看到你半夜不睡在府中漫步,你如何解釋?”
李鴛張了張嘴,終究隻是點了點頭,冇有再說話。
李鴛確切冇有犯案的動機,並且現在並不能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李鴛就是放火犯。
魚初笙點頭,張二也點頭。
半晌,李鴛又問:“能不能把我的玉佩還給我?”劉忝也是一副火急模樣。
固然現在案件的線索彷彿都指向了李鴛,但證據還並不明白,以是也不解除,是仇家尋仇一把火燒了劉府的能夠。
成心機。
張二問:“那這玉佩是你的嗎?”魚初笙看著李鴛。
李鴛低垂著頭,眉眼微垂,出聲解釋:“我昨晚並冇有出去,一向在房裡睡覺。”
李鴛忙解釋:“我去過了,已經返來了,公公每年的本日都要在那邊待上一天賦返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