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李誌常的另一隻筷子也消逝不見。
李誌常道:“因為費事。”
那些酒館的江湖中人本來蠢蠢欲動,看到李誌常暴露這一手,又都悶頭用飯喝酒。酒館老闆隻覺那一根筷子傳出一股吸力把他的槍頭盒手緊緊粘住,再也分不開。同時一股內力沿著筷子與槍頭傳過來,他隻好用本身內力相抗。不過一會兒他就滿頭大汗,滿身如墜火爐,最後癱倒在地上。倒是他滿身工夫都給李誌常廢掉。
他這話倒也乾脆,李誌常俄然發明阿飛是一個很敬愛的少年。固然動不動就要殺人。可這個天下就是如許,你不殺他,彆人也要來殺你。古往今來九州地,那邊豪傑不殺人。李尋、歡道:“以是據傳昔年盜帥楚留香平生從未殺過人,如許的人竟然能在江湖中留下不朽的傳奇,當真是難以設想。”盜帥楚留香的故事如果提及來,那是三天三夜都講不完的,但前輩風、流光是想一想就叫人神馳。
李誌常一口酒悶了下去,感喟道:“我傳聞小李飛刀是天下第一刀,我本身也以為的我的劍是天下第一劍,可惜卻錯過了嘗試一下小李飛刀的機遇。”
洪漢民想不通為甚麼李誌常能曉得老闆娘偷襲他,他莫非腦後還長了眼睛不成。他卻不曉得,李誌常腦後冇長眼睛,他卻長了眼睛。李誌常通過他的眼睛,將身後瞧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