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蘇晨橫移一步,擋住了裁判看向花大球員的視野,而白意則是直接探手斷了花大球員手中的球,同時手肘一抬,如同匕首普通刺在對方的側腰上。
他們驚駭本身是被傳球的阿誰,他們驚駭拿到球。
作為長年利用犯規的熟行,花大隊長天然清楚如果剛纔白意的犯規被裁判瞥見了,那麼裁判就已經直接吹哨判罰了,那裡還需求他們這些球員來出聲,可既然裁判剛纔冇吹哨,那就證瞭然白意剛纔的犯規冇被瞥見,你告發有個啥用?
隊友的保護都是主要的,首要的還是脫手的那小我,能不能抓得住機遇,操縱好的隊友的保護去脫手。
果不其然,那裁判隻是淡淡地看了白意一眼,然後便表示如果還能持續比賽就持續,不能就換人,那被白意戳了腰子的花大球員也就隻能烏青著臉表示持續比賽。
白意轉了轉脖子,腰腿下沉,放低了重心:“接下來,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吧。”
隻是讓他不睬解的是,白意是如何做到不被裁判發覺的?
但這還冇結束。
每次球權來到花大這邊時,每次花大隊長拿著籃球站在底線時,其他的四個花大球員,都是不由得躲開了他的視野。
這和迦南以往對上的哪些驚駭持續打球的選手分歧,彆人驚駭,是驚駭持續丟人,他們驚駭,是在驚駭被白意盯上。
花大球員煩了他整整一節半的時候,而他反擊了也不過是半節時候,起碼,也應當打平纔是,如許才公允嘛。
花大球員緩過勁來,立馬出聲喊道:“裁判,我要告發,這傢夥犯規,他拿肘頂我!”
花大球員隻感受一股劇痛傳來,頓時眼睛一凸,爆了一句粗口,差點冇捂著眼直接給倒在地上。
就在花大球員們猶躊躇豫還冇想明白到底該如何做時,迦南這邊,倒是已經率先建議了打擊。
跟白意有甚麼乾係?
白意撇頭看了一眼那名花大球員,眼中模糊帶有些許的諷刺。
然後,類似的場景就又呈現了。
花大隊長一陣頭皮發麻,心中暗罵不已,草,毫不成能是剛巧,這要隻是剛巧,他特孃的就把手裡的籃球給吃了!
此時的比分早已經來到了一百零四比三十八,靠近三倍的分差。
花大隊長看了一眼比分板,固然心中冇有對策,但時候卻也不會減慢,他隻能硬著頭皮把球給傳了出去。
冇錯,機會,就是機會!
這過分嗎?
最為關頭的,還是白意能夠持續對花大球員“脫手動腳”。
拿到球,就意味著要被白意“折磨”,這誰還情願拿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