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上,明星當起了醫療講座的“主持人”,她問:“為甚麼婦科病久治不愈?”在場的兩位“專家”稱,都是“惡毒”惹的禍,同時專家再三包管:“經天下9家專病院長達12年的臨床考證表白:某藥對各種****炎有效力100%,盆腔炎97%,子宮肌瘤63%,卵巢囊腫90%……”明星最後號令:從速用***,完整擺脫婦科病的困擾!有兩個明星,做客豐胸產品“*****”,兩人一臉必定地奉告你:豐胸結果98%以上,安然係數100%,外洋女性普通都利用悠悠挺。明星問大師:為甚麼不喝***口服液呢?兩樣才花一樣的錢。明星在一家衛視感慨,“**夢”美顏祛斑組合,第一次利用就勝利了!
所幸的是,2014年12月22日,告白法訂正草案二審稿提請十二屆天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集會審議,草案明白了告白任務主體,加大對子虛告白相乾職員的懲辦力度。此次告白法的修更恰是給明星做告白上了一道“緊箍咒”,如果明星代言的告白的確給消耗者形成了侵害,就必須視詳細環境究查代言人的連帶任務。有了法律的震懾,明星代言亂象也該停止了。不然,遵循某些人的邏輯,大明星代言醫藥,不需求他試過該藥,也不能包管這藥對誰都有效。那麼,她敢不敢拿著一盒藥品,大言不慚地對觀眾說“某某藥品,我的梅毒,就是它治好的,感謝。”?
實際上,他們並不曉得那酒好不好喝,也並不曉得那減肥藥有冇有效,本身也冇有得過婦科病,但他們為何就那麼主動做產品的代言人呢?實在隻要一個解釋:錢。據網上有人流露,明星代言產品的用度非常可觀,如以年為報價單位,代言某口服液的某明星的代言費約100萬,代言21*《*》、某膠囊的某明星為150萬,代言某止瀉藥的某明星約為75萬。前後為某南湖病院、長沙****病院代言的笑星明星,代言費為20萬元擺佈;湖南某衛電視的明星代言過醫療保健品告白,代言費約在15萬元。
如果明星代言的產品確切很好,不說很好,起碼冇有甚麼大的質量題目,那還說得疇昔。但是,恰好就是那些明星代言的產品出了題目,很多明星代言的病院告白被禁播;有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