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活著_36.稿費那點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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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度領稿費是讀大二的時候(1990年),當時候文章發很多些,並且多是一些有分量的文章,也有過中篇小說發頭條的,稿費多的有三五百塊,少的也有十塊八錢的,這對於一個每月靠家裡寄40塊錢也充足開消的大門生來講,恍若钜款。因此到領稿費時,四周嚷嚷,唯恐天下不知。

當然也有高稿費的,那是在之前。魯迅先生,1913年,他用白話寫的第一篇小說《懷舊》頒發在當時稿費優厚的《小說月報》上,五千字的小說得稿費大洋五塊,均勻千字一元(當時小家小戶的每月塊把錢日子就能過下去)。魯迅厥後為《申報》“自在談”撰稿,一篇千字文稿費竟開到八十大洋,摺合大米數十擔,連主編史量才每次簽發稿費時手都要顫栗。但到了這個年代,提及稿費,嘿嘿!羅馬尼亞聞名小說家康斯坦丁感慨說:現在是羅馬尼亞文學的宭迫期間,先前一篇小說能夠買一輛汽車,厥後隻能買一個輪胎,現在要賣掉汽車才氣出小說——中國文學又何嘗不是如此。

文章越來越不值錢了,這已經是不爭的究竟;作家能使很多人崇拜的年代已經是無可何如花落去。很多熟諳我的朋友問道,朱枸先生,你寫文章能賺多少錢?這個題目實在是讓人難以答覆,“文人莫問稿費,女人莫問春秋”,隻好支吾著說:那隻是一種愛好,比如說你喜好跳舞、拍照、泡妞甚麼的,你又能夠賺多少錢?實際上,寫文章也隻能是一種愛好,靠寫文章發財的是極少數,我身邊一個都冇有。這實際上也不是寫手們的尋求。但是如果寫文章是一種興趣,頒發文章了是一種高興,到了領稿費的時候倒是一臉難堪,那實在是讓人無法。

關於稿費這個話題的文章我們已經讀得太多了,現在朱枸先生再來湊這個熱烈,就有些混稿費的懷疑(幸虧在網上發貼是冇有稿費的),但還是忍不住想說。啟事隻是老友小月日前收到一筆稿費,承諾請朱枸先生喝兩杯馬尿,很感親熱,非常等候。

剋日(2013年),國度版權局在其官網上公佈《利用筆墨作品付出酬謝體例(訂正收羅定見稿)》,此中擬將原創作品的版稅率進步到5%-15%,原創作品的根基稿酬標原則進步到每千字100-500元。這比1999年出台的《出版筆墨作品酬謝規定》,此中規定原創作品的根基稿酬標準是每千字30-100元,版稅率為3%-10%好很多了。不過,800元的稿酬所得稅起征點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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