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兵歸來在都市_第11章 談條件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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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現在最大的慾望就是讓林宇在婚前和談書上具名了。

李馨雨淡淡的打斷了林宇的話。

“得,你比我大,叫你馨雨姐,這總成了吧!?”林宇無法的說道。

頓了一頓,李馨雨取出本身的手機,“你如果不簽,現在,立即,頓時給我麻溜的滾出我家,我說一不二,你要想找我爺爺告狀,冇題目,電話我幫你打疇昔都行!”

“老婆――”

尼瑪,這類事情你都能承諾?

“閉嘴!”話還冇說完,李馨雨就大聲喝斥著打斷了。

林宇目瞪口呆的看著李馨雨。

以是她的神采也是稍稍和緩了些許,籌算當真聽聽。

“這是乾嗎的?”指了指這‘婚前和談書’,林宇問道。

萬一這傢夥提出的定見是能夠接管的呢?

她們倆也隻是想詐一下林宇,看看能不能勝利罷了。

“額……”林宇想了想,然後語氣降落道,“馨雨姐,我也才二十二歲罷了,不管從甚麼角度看來,都是一個身心安康非常的男人……”

“夠了那就具名!”李馨雨冷冷的將和談書推了疇昔。

第二:甲方為乙方安排事情,公家場合以及外人在場的環境下,乙方必須對甲方以職務相稱,不得利用過分密切的稱呼。

這個時候,她有一種大仇得報的*。

第四:……

“像你如許的一個仙女和我同住一個屋簷下,昂首不見低頭見,卻隻是能看不能用,作為一個安康男人,你不曉得憋著有多難受,如許吧,為了不讓你婚前喪偶,你看咱打個籌議,我能不能出去泡馬子,開釋――”

“不簽的話現在就給我出去……”李馨雨說道。

“不得利用過分密切的稱呼……”李馨雨反覆一遍第二條內裡的內容,冷眼看著林宇,“你已經持續兩次冒犯條例,是在應戰我的容忍?”

如何這些條條框框全特麼是束縛我的?

就這句話的開首,總感受是個甚麼套路啊?

如果林宇操行端方的話,看在爺爺的份上,她一定不能和林宇好好相處,乃至談個愛情也說不必然。

這小-妞……這都承諾了!?

一旁的羅珊珊樂不成支的咧開嘴笑,一副幸災樂禍的模樣。

這你還能忍?

當然,羅珊珊這個男人婆恐怕是個異類。

眸子子一轉,林宇臉上又暴露賤賤的笑容,“阿誰,我冇交通東西啊,要不你那保時捷918借我用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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