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歡把人放歸去,轉頭看著候在一旁的婦人:“你家姓李?”
沉歡想了想,道:“算了,今後再說,先去給他們煎藥,我買了些點心,你們吃點填一下,然後去清算中間的耳室住下。”
“傷了人,不給醫藥費?還是說你想用本身的身材還返來?”
“我冇那閒心,你們之前叫甚麼今後還叫甚麼,你丈夫識字?”
把那人給的“醫藥費”用完,沉歡還貼出來幾兩銀子。
“啊!!!”
“外子小時候跟著前主家公子做書童,識得幾個字。”
出了這檔子事,林言隨必定不能走回林家村的,沉歡想了想,決定去買輛馬車,最好再雇幾個保鑣……買,下人。
沉歡拿著三人的賣身契去了隔壁賣牲口的處所,三小我的代價還比不上一匹中等馬和一輛梨花木的馬車,後者花了二十三兩。
沉歡放開林言隨,走上前一腳踢在他下巴上,把人再次踢倒在地,在他想掙紮之前一腳踩上他插著匕首的腿,用力一碾。
其彆人除了兩個被打暈的,已經開端逃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