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李英就駕著馬車去鄉裡報官,用的來由是有人無端私闖民宅,打傷百姓,擄掠財帛。
“是。”
這拿的還真是個炮灰腳本,啥好事都冇乾,儘受傷受難,是小我都能欺負他。
“你有何證據?這契書上可冇寫他是楊家的上門半子。”沉歡拿出當初兩家簽的契書,當時隻說給二十兩銀子 ,林言隨就是楊家的人,厥後沉歡穿超出來,冇帶人到府衙變動伉儷乾係,嚴格意義上講,他們還算不上伉儷。
冇發熱,身材也大礙,睡了一天一夜不醒,沉歡不放心,讓人去請大夫。
鄉裡的赤腳大夫過來看了看,也說他冇事,就是魘住了,給開了兩副中藥。
林母見本身最寶貝的兒子被打了,那叫一個心疼難受,在公堂上就鬨了起來。
縣官不但讓他們賠錢,還因為私闖民宅打人的事,讓人把幾個壯男拖出去打板子,說是小懲大誡。
冇想到現在吃了這麼大個虧。
沉歡內心有句MMP不知當講不當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