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較著噎了下:“錦密斯這是命案,還請你共同調查。”
【……】
對方彷彿發覺到本身說多了。
畢竟你甚麼都乾得出來啊!
初箏住在旅店已經快兩週,又住在劈麵,是以她是重點扣問工具。
莫非要死一次,送給他解剖嗎?
“言法醫?”
這是初箏現在的設法。
“如何這麼堵?”
關起來就行了唄。
旅店出如許的事,誰還敢住――初箏不一樣,她就敢!
這頭髮看上去有點軟……
言遇似有所發覺,俄然昂首往她這邊看過來,烏黑如墨的眸子,對上初箏的視野,仿若浩大星空,卻又蒙著一層霧,讓人瞧不逼真。
【快了。】
初箏往那邊看去,穿白大褂的好幾個,哪一個?
初箏錄完筆錄,轉頭去找言遇,發明人已經不見了。
“叨教錦密斯,你住在這裡多久了?”
初箏收回視野:“快兩週了吧,不太記得了。”
“做甚麼的?”
旅店的潔淨工打掃房間的時候,聞到房間內裡有異味,因而便細心查抄全部房間,最後在旅店的床下看到一具屍身。
“為甚麼要住在旅店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