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肉他們幾人底子就吃不完,讓媳婦兒的爺爺奶奶嚐嚐也無可厚非。
回到村裡,恰好碰到去地裡乾活的人們下工。
林子軒樂嗬嗬地跟鄉親們有一搭冇一搭地聊著,往家裡走去。
“這日子可冇法過了,這但是精糧啊,我們都冇捨得吃,就這麼讓半子偷摸地給糟蹋了。”
“這麼大一小我也丟不了,不消擔憂,他也許一會就返來了。”
李父李母看著大鯉魚,內心那叫一個歡暢,方纔的不快也刹時煙消雲散。
李父嘴上欣喜著閨女,內心卻酸溜溜的。
不管甚麼獵物,都逃不過他的掃描。
如果半子能讓家裡一個禮拜...不,一個月吃一次肉。
林子軒也冇避著,手裡隻拎著一隻魚和一隻野雞,就這麼晃閒逛悠地往回走去。
“爸媽,你們有看到子軒嗎?我剛返來冇瞥見他在屋裡。”
說著,李父瞧了半子一眼。
他們的寶貝閨女自從嫁給林知青後,恨不得把他捧在手內心,讓他每天在家裡歇著。
要曉得,現在日子纔好過冇多久,平常過年過節的時候才氣吃上那麼一頓肉。
固然軒哥乾活不可,遭到村裡很多人的詬病和嫌棄,但她涓滴不覺得意。
林子軒把揹簍放在地上:“爸媽,彆急,這裡另有呢!”
“爸媽,玉蘭,你們返來了,今晚我們吃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