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撩漢係統_第17章 手機貼膜boy:拉住小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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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三瓶下肚,這廝竟然就跟他說。

要!上!廁!所!

沈之麟是在警校畢業的,常日在黌舍裡都不能喝酒,現在畢了業當城管,還是沿了這個風俗,不太喝酒。

上廁所!

越嚼越噁心,越嚼越想吐,腫麼辦?!

宿世洛卿跟朋友用飯時,那都是無酒不歡的,所乃至使了他的酒量……特彆大。

“兩瓶如何行!”

莫非,他真的要為了逢迎沈之麟而這麼虐待本身的胃嗎?

洛卿眼睛頓時亮了,他差點就把這茬給忘了,罪惡啊罪惡!

洛卿睜圓了眼睛,隨後衝著門口大喊道:“辦事員,來兩箱啤酒!”

不可!不能再如許坐以待斃!

洛卿握緊筷子,滕地一下,站了起來。

眼看沈之麟已經拉開凳子籌辦走了,洛卿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拉住了沈之麟的手。

啤酒很快上來,有了啤酒,洛卿就來了勁兒。

“行,那就叫兩瓶吧。”

“來,再吃點這個吧。”說罷,沈之麟又給他夾菜。

因為在警校長年都是各種百般的練習,導致沈之麟的手非常粗糙,這粗糙,也能夠有一個更好的描述,那就是男人味。

重視重視,不是胳膊,不是手臂,而是手掌!!!

因為米飯放在了沈之麟那一側,他便起家給二人都盛了米飯,把此中一碗遞給了洛卿。

這麼大動靜,嚇了沈之麟一大跳。

對比之下,洛卿就感覺沈之麟太遜了。

現在,感受手掌裡傳來的非常觸感,沈之麟感覺整小我都貌似不對勁兒了。

“洛洛,這太多了。”

固然感覺不對勁兒,但他也並未甩開洛卿的手。

沈之麟頓時愣在原地。

“嗬嗬,我,我頓時就吃。”

上廁所?

終究……終究躲過這一劫了!

媽的,不喝酒就得吃菜,比擬之下,老子還是比較情願喝酒!

“感謝啊。”

洛卿這話都出了,沈之麟哪另有辯駁的事理,隻能點點頭。

小胃胃會不歡暢的。

洛卿大手一揮,“沈之麟,我跟你說,今兒你必須跟我喝,不喝就是不把我當朋友!”

“男人用飯,如何能隻吃菜!”洛卿一派豪情壯誌,“我們得喝酒!不喝酒不敷以表達我對你的謝意!”

洛卿感覺他的臉都僵了。

不知該回握還是該如何,沈之麟隻能保持手掌中空的姿式,扭頭看向洛卿,抿抿嘴道:“洛洛?”

就在洛卿晃神的工夫,熱情的沈之麟已經夾了一大筷子的菜,放到了洛卿碗裡,“快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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