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小紅住到飯店的單身宿舍,不籌算結婚了。但是,家人卻用父親摔傷的來由把她騙歸去,等候她的是一個30多歲、死了老婆的男人。
“甚麼?……”顧青驚奇地張大嘴,“你也過分度了吧?”
如果是父母逼迫,小紅還略微忍耐些,畢竟父母生她養她,曾經於她有恩。但是,弟弟,自從出世,就成了小紅的承擔。弟弟哭了,小紅捱打,她爸思疑她妒忌弟弟、欺負弟弟。弟弟學習不好,她爸讓小紅教,弟弟就是不愛學習,她爸還打小紅,“幫襯你本身學習好,不管你弟。你就是用心要壓過他。心真賴!”再到長大後,弟弟總教唆父母欺負她。而父母也因為這個獨一的兒子,要榨乾女兒的心血,去奉迎兒子。
小紅想呼救,但是家人卻堵了她的嘴,她爸還跟路人說,“這是我女兒,結了婚不好好過,跟人私奔。現在帶她歸去跟婆家認錯去。”
“這咋就怪我啦!生下女娃是賠錢貨,這是句古話,老輩人就是這麼說的……”中間看管的獄警實在聽不下去了,羅有根整天說閨女不好,嫁了人不把婆家的錢拿返來補助孃家,還扳連百口甚麼的,全部監獄的人都曉得他家重男輕女,害女人也害了百口,監獄裡的管束也教誨過,冇用,死腦筋,老封建。
很少說話的爺爺這時也湊過來,抬高聲音說,“富才他媽,有根但是家裡的頂梁柱,他可不能出來。你是啥意義,你不認,誰認?有根?富才?羅家的兒孫可不能出來。”
教員曉得她家的環境,就問其彆人有冇有不消的本和筆,能給小紅用。村裡也有家道好的人家,也故意疼女兒看不慣羅家的人家,就把用過的舊本子、舊筆,給小紅。
然後,她想得太簡樸了,婚後,羅家並冇有放過她,她弟弟結婚、買房,一次次找姐姐要錢,理直氣壯地。
第二次相親,小紅並不肯意,負氣說死都不再嫁了。但是她媽給她跪了,求她,說是有10萬塊錢集資款交給某公司的財務上,她弟弟就能有個正式事情了,這還是托了人給討情,纔有機遇的。
她爸把她一頓臭罵,“家裡風景不好,就等你寄錢返來,你一花就是260塊錢,敗家吧你。辦事員不是有事情服,你為啥還要買新的?處工具了?要打扮了?”
小紅聽了,如冷水澆頭,這是,要讓她嫁人?那她還如何上大學!她勉強笑笑,“爸媽,我還小呢!不急。”
慧雲氣得要掐她,“說的是外套!內衣當然不能穿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