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真大佬_第210章 我的青春有點難72(本篇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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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超劉華他們,今後我也會勸他們長進。接下來的兩年,我會照顧我爸。以後我想去參軍。如果他們不要我,我就去上技校。我不會再走那條路了。”

而馬秀珠作為監護人和資金供應者,不解除有同謀的能夠,除了罰款十萬,也被判了一年。

先是周青青和牛一天那幫人的綁架案,光天化日挾製,毆打,拘禁,更有灌音為證的各種罪過籌算,行動之卑鄙觸目驚心。

馬秀珠判了總計九年。多年策齊截朝夢醒,竟然是一場空。丈夫冇了,後代冇了,圖謀多年的財帛更是全冇了。

馬秀珠差點氣暈疇昔。

歡然天然高興。

因著中考前的那案件,被警方護送插手測驗的她再次站到了風口浪尖,她突飛大進的成績也再次讓她被立成了昂揚圖強的典範,暮年采訪過她的記者還又返來給她做了次專訪,就連電台阿誰《都會夜歸人》節目組也與她連線了一次。

牛一天是行動首要履行人,他是成年人,必須擔刑事任務,他和周青青一樣,在這個案件裡被判了八年。可他比周青青還多了一條,即倒賣和聚眾ke 違.禁、品。這條又給他加了三年。他的兄弟們也彆離按情節輕重被判了五年以下有期。

他們在告狀書裡提出周青青年紀小,不成能如此暴虐,策齊截場又一場的禍害,以是提出了馬秀珠纔是真正主謀的質疑。

她幫忙正被調查的女兒竄匿,鄙視法律,被追加兩年,並罰款三萬。

比擬下獄,破相對她的打擊纔是毀滅性的……

而她盜竊和擅自變賣贓物罪名全數建立,因為數額龐大,過了百萬,以是判了六年。

盜竊案,統統陳堅所丟的財物均被償還,被馬秀珠變賣的財物因為並不是本人售賣,在警方的乾與下,也全都被悉數追回。

怨本身盲眼,恨女人暴虐。

周青青作為行動策劃人,承擔主責,判了八年,因其年幼,科罰減半為四年,並處兩位受害者包含精力喪失費在內的罰款各十萬元。

但眼下,他毫不會對馬秀珠部下包涵。

對於這個成果,歡然內心是很對勁的。總算不白費她的一遭鋌而走險,到底是勝利把對方一家四口都完整處理,更是最大程度減小了陳堅的喪失。瞧,馬秀珠白忙多年,分文未得,可不得哭暈在被告席?

歡然闡揚穩定,班級第二,年級第十,進入一高已是十拿九穩。

“我信賴!感謝你!”

而馬秀珠作為這個案件的主謀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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