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仙》?”娜英聞言頓時驚叫了起來:“你是《誅仙》的作者,阿誰元邪皇?”
“如何樣娜姐,還對勁嗎?”
“娜姐喜好就好。”
宋可也感覺越來越看不透黎振軒了,本來覺得就是一個有天賦的門生,冇有想到黎振軒在唱歌以外竟然另有這麼大的成績。《誅仙》他冇看過,但是也傳聞過,畢竟這本小說很有能夠超出韓寒,成為海內圖書銷量的冠軍,就算這跟宋可乾係不大,但是報紙報導的多了,收集上會商的多了,宋可多多極少也會存眷一下。
“對勁,當然對勁,小軒子,你這才調嘖嘖,真是冇誰了。”娜英笑了聲:“我跟你說,這首歌我要定了。”
黎振軒也不是賤皮子,平白矮人一輩內心也不舒暢,這稱呼立即就換成了高哥。
“我寫了本小說出版,賺了點稿費。”看著娜英獵奇的目光,黎振軒解釋道:“小說叫做《誅仙》,簡體版是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的。”
“這首歌……”隻是聽黎振軒清唱了一遍,娜英就墮入了沉默當中,毫無疑問這又是一首典範,固然跟她的專輯曲風不太符合,但是作為單曲推出也必定能大火。她現在正在思慮著,如果由本身來演唱這首歌曲的話,應當如何去歸納。
娜英和宋可都不太信賴,一部電視劇的投資有大有小,但是幾百萬老是要的。
“對啊小軒。”娜英也拍了拍黎振軒的肩膀:“給姐寫歌,姐虐待不了你。”
黎振軒、宋可和娜英到的時候,高群舒正摟著一個女孩在包間裡喝酒。
“娜姐看過誅仙?”
“娜蜜斯,宋總,你們這是?”
黎振軒想了想,冇有再回絕,點了點頭:“好吧。”
世人再坐下,高群舒都有些不曉得本身的屁股該如何擺纔好了。
他太清楚這些年青的創作型歌手了,手上必定有很多存貨,哪怕是半成品、成品,或許另有一些不太合適本身演唱的。
看到黎振軒出去,高群舒剛要站起來號召,緊跟著就看到了前麵跟著出去的宋可和娜英。
宋可已經臨時的放棄了把黎振軒簽下的設法,他曉得黎振軒不是那種孔殷想要成名的年青人,更首要的是不缺錢。但是那四首好歌,宋可卻不管如何都不肯意放過。
娜英啊,這但是真正的大明星!
“在來北京的火車上熟諳的,我們剛好一班火車,我把他給認出來了,就聊了一會兒。”黎振軒簡樸說了說本身和高群舒熟諳的顛末:“他在給本子找資金,我手上又恰好有一筆閒錢,就投了他的本子嚐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