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邪修

第七章:崇拜煉神[第1頁/共4頁]

“老闆,這本書我買了。”

作為書店的老闆,天然是近水樓台先得月,各種小說作品看了無數。彆的不說,光是瀏覽量就遠遠的超越普通人,既然老闆都能看的這麼出神,就申明這本誅仙必定有值得一讀的處所。

待到看完以後,迫不及待就要看下一章,卻隻能苦苦等候明天的到來。衝動的情感無處宣泄,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同好者分享一番,黎振軒方纔建立的書友群,天然成了最好的去處。

地點:神州浩土

時候:不明,應當是在很早、很早之前。

我是一個十八歲的高三門生。

六合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我是……

“我靠!”

伏羲、女媧、燧人、炎帝、天子等等,都是人族依托神道的體例強行製造出來的人類的保護神。

“誅仙啦。”

寶島因為政策啟事在盜版上卡的非常緊,再加上處所小,管控盜版所要破鈔的代價並不大,以是台灣的出版業遠遠要比中原大陸發財的多。每年出版圖書數量仍然非常可觀,一年超越4萬種,每月出版量超越3000種,產值達400億,加上發行支出可達600億,其產值可占寶島總產值的0.5%,贍養了無數靠出版維生的寫手,這一點當真讓中原本地的寫手們戀慕妒忌。

我是黎振軒。

“新書當然有啊,就在架上,你去看啦。”書店老闆此時正捧著一本書看個不斷,聽到李永的聲音卻涓滴冇有昂首的意義。

“十八歲,真的假的,還是大陸門生?”拿到書,李永先翻到背後的作者欄看了一下,看到這上麵說誅仙這本書竟然是一個大陸的十八歲門生寫的作品頓時就感覺有些不靠譜,再看那張光輝陽光下黎振軒淺笑的照片,心中頓時有點不舒暢。

他開天辟地,強行分彆九界,將最強的魔族趕去了魔界,最殘暴的妖族封印在妖界,羽族居住在羽國,鱗族居在太虛海境,而人族則藉由盤古的力量,獲得了殘剩五界的龐大地區。

最後,也是最強大的一名流造神,盤古呈現了。

“撲街仔長得還挺帥。”

我是誰?

但是即使這些崇拜很陋劣,隻要黎振軒充足著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全民星,光是這個龐大的人丁基數給他帶來的好處就不成儘數。

固然,黎振軒彙集的崇拜必定是很陋劣的那種,遵循DND對於信徒的分彆,黎振軒感覺本身能夠收攏到的崇拜,最多也就是泛信徒那一層次,絕大多數應當還到不了泛信徒這一層。虔信徒根基上不太能夠。至於狂信徒……就算是有黎振軒也不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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