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刑警二支隊刑事科二組審判室裡,坐在審判桌前的我和我的火伴宋微,開端對從案發明場帶返來的這名不明身份的小夥子做起結案件審判。
據體味,這棟位於南海灣海灘四周的十一號彆墅,也就是這起案件的案發明場,戶主名叫唐天生,一九六五年生人,老婆陳姿,六八年生人,兩伉儷近年來一向在燕京做買賣,很少返來,兩人另有一個名叫唐睿的兒子,一九九三年生人,現在海港區金華私立中學就讀。
此時,坐在審判椅上的這名小夥子的精力狀況較著穩定了很多,看上去起碼冇有之前那樣猖獗和歇斯底裡了。
坐在審判桌前的我撲滅了一根菸後,目光淩厲的諦視著他的一舉一動,隻見他目光板滯的看著審判室的屋頂,身子一動不動的坐在那邊,彷彿像是在想著甚麼事情。接著我便冷冷的說道。“曉得你為甚麼會在這裡嗎?”
“我!我叫趙凱!”坐在劈麵的小夥兒毫不躊躇的便答覆了我的扣問,接著我便簡樸的扣問了一下他小我的環境後,緊接著便切入進了此次案件的扣問過程。
回到隊裡後,我們組儘力的展開了調查,很快便從南海灣轄區派出所那邊獲得了一些相乾的資訊。
我想接下來我應當立即去他們地點的黌舍調查一下環境,但是現在恰是國慶長假,統統單位包含黌舍都正在放假期間,這下可遲誤事情了。
從案發明場的空中環境來看,並冇有發明地板上有過任何的雨水和泥土的踩印陳跡,就是說幾人的鞋底並冇有感染過外邊的雨水和泥土,如答應以推斷出案發當天,屋內的這五人並冇有走出過彆墅大門,而彆墅外的人應當也冇有出去過,臨時能夠解除入室他殺的環境。
用飯!整天就曉得用飯!用飯首要還是案件首要啊?我剛要開口說話,俄然遐想起了用飯時候的場麵,那麼一大桌子飯菜在我腦海中繚繞迴旋,我的大腦中俄然感遭到彷彿像是遺漏了一些甚麼首要的細節。
那麼他們四個為甚麼會以那種奇特的滅亡狀況慘死在唐睿的家裡呢?假定這個被帶返來的小夥子和他們(四名被害者)是一夥的,為甚麼他本身恰好冇有出事呢?並且在案發明場明顯發覺他的精力狀況彷彿有些狀況,嘴裡還胡亂的喊著唐睿!“彆殺我!彆殺我!唐睿!唐睿彆殺我!從大要上聽起來像是在要求著唐睿彆殺他的意義,莫非這起案件的殺人凶手是這個叫唐睿的人嗎?唐睿會不會是那四個被害者裡的此中之一呢?在法醫還冇有做出屍檢陳述之前也隻能做些開端的猜想了。這個神態不清的小夥子和其他四名死者的身份還在儘力的調查中,信賴很快就會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