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不起聘禮彆招贅啊!”
伏家從不養閒人;
“搖郎哥哥,還要喝嗎?”淳安端起茶碗,招搖趕緊回絕了。
男方的五石大米,是自用、送人、貼孃家或是拿去賣,原則上淳安不會乾與;
厥後還是招搖招惹到了比他更招搖的人,不得不搬走,才還伏家一個平靜。
先入贅,成了親有的是體例讓淳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誰曉得哪天會說漏嘴啊?”
第四,伏家包吃包住,但是男方得乾活——
到第九條時,隻剩下一小我了。
幸虧,這段“甜甜的愛情”畢竟冇能修成正果。
他不得不硬著頭皮,把這勉強能稱為“茶”的東西一飲而儘,還得忍著不能吐出來。
“不、不消了。
“城陽縣君為吃空餉假結婚!騙朝廷……
精確來講,是原主“記得”。
“這但是淳安剛學的‘古法’製茶呢!
“敢做就彆怕讓人說啊!”
“淳安,還記得我吧?”此人誌對勁滿,一副招搖的模樣;
“就是啊!事無不成對人言!”
天然得會“演出茶藝”。
“害,誰不是為這個來的?”
這個叫招搖的男人,淳安在原主的影象裡看到過。
第五,男方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流露假結婚的事,包含親爹親孃;
內裡的男人聽到這“驚天猛料”,無不鬨堂大笑、嘲笑招搖。
招搖確切生就一副好皮郛。
淳安可管不了那麼多。
前麵因為不能接管淳安的前提而走掉的“候選人”們,除了有幾個挑事的被安芭趕了出去;
明顯是他多次向淳安求歡不成,卻四周跟人說“淳安熟諳我第一天就在地裡脫了衣服非要和我親熱”;
這些“權力和任務”包含但不限於:
“淳安都說了,不介懷哥哥有‘男言之隱’。
“淳安,我們來談談這婚事吧!
“就是啊連聘禮都冇有我還娶你乾嗎?”
其他的實在也冇走遠,都擠在伏家前院。
招搖看著麵前這色香味俱無的茶,實在難以入口。
他是原主冇訂婚期間的戀人;
他明知原主天冇亮就去山裡,是為了挖草藥給母親治病,卻四周跟人說“淳安半夜跟野男人搞破鞋,被人家老婆趕出來了”;
這點淳安不否定。
“真笨!七千二百斤!”
“我娘是啞巴不消擔憂她胡說話!”
他們想看最後留下來此人,到底是甚麼“龍鳳之姿、天人之表”,能被淳安選中。
乃至他被淳安甩了,到他嘴裡都成了“那小賤人跟她兩個姐夫玩得正高興呢被我逮個正著我纔不慣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