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逸塵隻是心對勁足地吃著碗裡的食品,把我愛吃的菜夾到我的碗裡,就彷彿方纔甚麼事都冇有產生過。
流浪歌手的玄色短髮看起來很潔淨,他的穿戴也冇有任何衰頹的陳跡。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專注著彈著吉他,冇有人會以為他是個流浪歌手。
並且我不得不承認,他長得和我所熟諳的那小我實在一點也不像。隻是因為,這麼多年,不管是在地鐵站,天橋,地下通道,瞥見年青的流浪歌手,都會有那麼一刹讓我感覺有眼熟的錯覺。
但是我曉得,他必然不是林逸塵那樣的男生。
我奉告他,阿飛必然是不想諒解我,纔會不再呈現在我的麵前。
林逸塵用沾濕的紙巾將吉他上的血跡漸漸地擦去,我曾覺得那是永久冇法抹去的陳跡。但是在林逸塵的擦拭下,竟然變得很潔淨。
因為林逸塵喜好彈吉他,而我又喜好聽人彈吉他。以是在喝完手裡的奶茶以後,我們就順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電話號碼。
一
如許的姿式,有那麼一刹時,讓我恍若看到光陰倉促倒流,阿誰揹著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來。
我想林逸塵是我所熟諳的第二個如此酷愛吉他的人。
是我奉告他的。
林逸塵的話就像是一把鑰匙,俄然開啟了我緊閉已久的心門。是的,我們都已經長大了。
固然我們的手心都因為嚴峻而出了汗,但這確切是個誇姣的夜晚。但是不幸的是,在阿飛分開後,我瞥見大雄騎著單車從我身邊吼怒而過,他乃至還壞壞地對我吹了一聲口哨。我有種不安的預感,但是冇想到這個不安會來得如此敏捷。
二
但實在,我之以是如許,是因為他方纔操琴的神采,讓我想起了一小我。
我常想,如果阿飛還好好地活著的話,他現在會不會已經成了一個流浪歌手。
而我一向把阿飛的那把破吉他帶在身邊。我曾經想找人修好它,但是我曉得那上麵有阿飛的血跡,以是我向來冇有勇氣拿出來。
在餘暉的掩映下,林逸塵的臉上有一層淡淡的紅暈,他的眼神飽含密意,他的聲音微微顫抖,但是手裡的琴聲卻還是行雲流水冇有涓滴混亂。
但是,我曉得,我終究要和他告彆了。
打電話的時候,我天真地但願阿飛會回絕我,因為他比我更清楚廣場向來是大雄他們的地盤。但是阿飛卻不到二非常鐘就呈現了,並且還隻是一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