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華內心有些不喜,但也冇在小孩子麵前說甚麼,忍下不悅說到:“這是mm,你不能叫她賠錢貨,也不能叫其他小女人賠錢貨,如許很冇有規矩,曉得嗎?”
林誌國纔不管林家如何反對,他的戶口並冇有在林家,而是伶仃一個戶口本,因而他揣著戶口本,去派出所打了證明,帶著楊麗華就去縣裡把結婚證扯了。
穆文軍看出了他的設法,便跟姚心蘭一籌議,決定給他做媒。
傍晚林誌國放工回家今後,楊麗華便把這事兒跟他說了,“連子越都這麼叫姝姝,還不曉得她背後裡說了些甚麼呢?我們的女兒,礙她啥事了嗎?”
楊麗華起家開了門,一個四五歲模樣,掛著兩管鼻涕的小瘦子跑了出去,這是林建國的兒子,林子越。
楊麗華點點頭:“我就是氣不過她在背後說姝姝,哪有如許當人長輩的?”
對於劉春妮的不喜,楊麗華並不如何在乎。歸正又不在一個鍋裡用飯,她也用不著去奉迎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