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萍
3.18億元用於期貨買賣
與李東哲係小學同窗。原中行哈爾濱分行新興分理處賣力人,2004年12月攜钜款叛逃。
張曉光妻呂某在得知張曉光被捕後不久,跳樓他殺。
目前東方的抓捕歸案能夠使東北高速當年巨資操縱期貨事件得以透明。
以後中行哈爾濱分行河鬆街支行的前身―――中行哈爾濱分行新興分理處建立,高山擔負賣力人,二人來往升溫。李東哲隨後幫忙高山為新興分理處爭奪到浩繁v钜額儲戶,東北高速恰是此中之一。
9月14日開庭時,檢方以為東北高速丟款張曉光難辭其咎。據在庭旁聽人士先容,張曉光聽聞後頓時起家辯論,倉猝中還碰掉了話筒。
在此名義下,東北高速隨後又在新興分理處開設東高投資的賬戶。
楊曉萍案已經於2006年8月在白都會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控告兩項罪名,一是檢方控告其與張曉光同謀調用公款;彆的一項檢方控告楊曉萍為張曉光在深圳購買房屋,並以給張曉光夫人買服飾錢、給張曉光孩子壓歲錢等名義前後11次向張曉光賄賂群眾幣40.37萬元、港幣10萬元。而楊曉萍上述行動亦成為張曉光納賄罪的諸多證據。
拉桿箱、車庫存運現金
調用東北高速4500萬元
張曉光2005年1月12日因涉嫌調用公款被刑拘,1月26日被批捕,至2006年9月14日初次開庭,他已經在看管所度過了1年零8個月。
此時的張曉光,還將黑手伸向了公款。檢方控告其1998年2月至10月間,操縱局長職務,以各種名義向部屬物質公司告貸29.2萬元。
為求自保,昔日舊好開端反目。楊曉萍被捕後,將諸多任務歸於張曉光。9月14日庭審,當檢方宣讀楊曉萍所作的多項證詞後,張曉光孔殷地回嘴:“她誣告我。”
而東北高速2003年曾爆出統購東高油脂投入3.18億巨資停止期貨炒作。知情者流露,東方與張曉光納賄案有關,賄賂金額1000萬元。
“當時因為東綏高速項目,我們作為投資方要在哈爾濱銀行開戶並存款,以供應驗資;這時李東哲提出開戶並存款,兩件事應在一起了。”14日,張曉光在法庭上說。“但我到現在也不熟諳高山。”
張曉光案發後,檢方還從劉處搜得張曉光給其的56萬元和28.4萬元兩筆資金。